肝达康片
通用名称:肝达康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40056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慢性乙型肝炎、肝炎后肝硬化、酒精性肝病、脂肪肝、药物性肝损伤、自身免疫性肝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北柴胡(醋炙),白芍(醋炙),当归(酒炙),茜草白术(麸炒),茯苓,鳖甲(醋炙),湘曲党参,白茅根,枳实(麸炒),青皮(麸炒),砂仁,地龙(炒),甘草。 |
化学名称:(S)-2,5-二氨基戊酸-(S)-2-氨基丁二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9H19N3O6分子量:265.27 |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40056 |
国药准字H2006063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乙型肝炎、肝炎后肝硬化、酒精性肝病、脂肪肝、药物性肝损伤、自身免疫性肝病。 |
治疗因急、慢性肝病如肝硬化、脂肪肝、肝炎所致的高血氨症,特别适用于因肝脏疾患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的解除及肝昏迷的抢救。肝昏迷治疗可以参考以下方案:第一天的第一个6小时内用20g,第二个6小时内分两次给药,每次10g,静脉注射。使用时先将本品用适量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再加入到0.9%的氯化钠注射液或5%、10%的葡萄糖注射液中,最终门冬氨酸鸟氨酸的浓度不超过2%,缓慢静脉注射。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10片,一日3次,一个月为1疗程。可连续使用3个疗程。 |
急性肝炎,每天5-10g静脉滴注。慢性肝炎或肝硬化,每天10-20g静脉滴注。 (病情严重者可酌量增加,但概据目前的临床经验,每天不超过40g为宜)。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氨基酸类药物过敏者及严重的肾功能衰竭(血清肌酐3mg/100ml)患者禁用。 |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用量酌减,请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安全性尚未确定。动物实验中未发现本品有生殖毒性作用。 老人注意事项: 无资料显示需调整剂量。 |
|
| 成分 |
慢性乙型肝炎、肝炎后肝硬化、酒精性肝病、脂肪肝、药物性肝损伤、自身免疫性肝病。 |
治疗因急、慢性肝病如肝硬化、脂肪肝、肝炎所致的高血氨症,特别适用于因肝脏疾患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的解除及肝昏迷的抢救。肝昏迷治疗可以参考以下方案:第一天的第一个6小时内用20g,第二个6小时内分两次给药,每次10g,静脉注射。使用时先将本品用适量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再加入到0.9%的氯化钠注射液或5%、10%的葡萄糖注射液中,最终门冬氨酸鸟氨酸的浓度不超过2%,缓慢静脉注射。 |
|
| 药理作用 |
本品可提供尿素和谷氨酰胺合成的底物.谷氨酰胺是氨的解毒产物,同时也是氨的储存及运输形式;在生理和病理条件下,尿素的合成及谷氨酰胺的合成会受到鸟氨酸、门冬氨酸和其他二羧基化合物的影响。鸟氨酸几乎涉及尿素循环的活化和氨的解毒的全过程。在此过程中形成精氨酸,继而分裂出尿素形成鸟氨酸。门冬氨酸参与肝细胞内核酸的合成,以利于修复被损伤的肝细胞。另外,由于门冬氨酸对肝细胞内三羧循环代谢过程的间接促进作用,促进了肝细胞内的能量生成,使得被损害的肝细胞的各项功能得以恢复。 |
||
| 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 |
在大量使用本品时,注意监测血及尿中的尿素指标。 |
|
最新资讯
MORE+当季热门药品
MORE+药企推荐
MORE+-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韩美)成立于1996年3月,公司产品业务涉及儿科产品、消化科产品、骨科产品、抗感染药等领域,98%的产品在国内成产,主要产品有妈咪爱、易坦静、易安平、美常安、利动、
-
博福-益普生(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益普生集团作为一家有着八十多年制药经验的欧洲制药集团,拥有20余种上市产品及遍布全球近4000名的员工。公司的发展战略是以三大治疗领域内的高科技产品为基础,即肿瘤、内分泌、神经肌肉类疾病,这些高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成立于1990年11月21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大街33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朝华。经营范围包括加工、制造中成药;出租办公用房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辉瑞在中国业务覆盖全国300余个城市,并在华上市了五大领域的高品质的创新药物,包括肿瘤、疫苗、抗感染、炎症与免疫、罕见病等多个领域的处方药和疫苗。多年来,辉瑞始终致力于“成为中国医疗卫生体系重要组成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6月16日创建,公司以“继承创新、造福人类”为企业宗旨,以“科技健康明天”为企业发展目标,以健康人类为己任,造福社会为弘愿,始终坚持市场龙头、科技驱动的创新发展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成立于1980年07月31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20号,法定代表人为王煜炜。经营范围包括制造胶剂、口服液、丸剂、颗粒剂、糖浆剂、擦剂、气雾剂、软胶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