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物合剂
四物合剂

四物合剂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四物合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2267

生产企业: 四川新斯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血虚萎黄、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四物合剂
四物合剂
妇科白凤口服液
妇科白凤口服液
主要成分

当归、川芎、白芍、熟地黄。

乌鸡、艾叶、牛膝(盐炙)、柴胡、干姜、白芍(酒炒)、牡丹皮、香附、延胡索(醋制)、知母、茯苓、黄连(酒制)、秦艽、当归、黄芪(炙)、青蒿、地黄、熟地黄、川贝母、地骨皮、辅料为蔗糖、蜂蜜、羟苯乙酯、苯甲酸钠、山梨酸钾。

生产企业

四川新斯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2267

国药准字Z4402288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月经不调、痛经、血虚萎黄、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补气养血。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10毫升(1瓶),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月经不调、痛经、血虚萎黄、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补气养血。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经期忌食生冷饮食。 2.服本药时不宜和感冒同时服用。 3.有内科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不宜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者勿服。 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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