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胆川贝口服液
熊胆川贝口服液

熊胆川贝口服液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熊胆川贝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700

生产企业: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咳嗽痰多、痰黄粘稠、咳痰不爽、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熊胆川贝口服液
熊胆川贝口服液
塞曲司特颗粒
塞曲司特颗粒
主要成分

熊胆、川贝母、杏仁

塞曲司特。

生产企业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6700

国药准字H2004031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咳痰不爽、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用于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口服,成人一次1包(80mg),每日一次,或遵医嘱。本品应在晚饭后服用。

副作用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妇女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没有资料证实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性。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妇女禁用。

成分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咳痰不爽、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用于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为血栓素A2受体拮抗剂,具有抑制各种化学递质(血栓素A2,白三烯D4,血小板活化因子)引起的支气管收缩反应,并有抑制因抗原吸入而诱发的速发型和迟发型过敏反应,改善肺功能的作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和甾体激素,不能立即缓解已发作的哮喘,而是通过消除各种症状,改善肺功能,从而有效地抑制哮喘的产生和发展。 2.服用本品如出现哮喘大发作,必须给予甾体激素或支气管扩张剂。 3.激素依赖性患者服用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缓慢减少激素用量,不可突然停用。 4.肝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有时会引起黄疸或肝功能异常,并偶见急性肝炎的报告,因此应定期监测肝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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