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青果颗粒
复方青果颗粒

复方青果颗粒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青果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0667

生产企业: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咽喉肿痛、咽干咽痒、声音嘶哑、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口臭口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青果颗粒
复方青果颗粒
盐酸奥布卡因滴眼液
盐酸奥布卡因滴眼液
主要成分

胖大海、青果、金果榄、麦冬、玄参、诃子、甘草;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化学名称:2-(二乙胺基)乙基-4-氨基-3-丁氧基苯甲酸酯盐酸盐。 分子式:C17H28N2O3·HCl 分子量:344.88

生产企业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SantenPharmaceuticalCo.,Ltd.NotoPlant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3020667

国药准字HJ202150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咽喉肿痛、咽干咽痒、声音嘶哑、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口臭口苦。

缓解眼部刺激症状、减轻眼部疼痛、治疗眼部炎症、预防眼部感染、改善眼部干涩、促进眼部愈合。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咽喉肿痛、咽干咽痒、声音嘶哑、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口臭口苦。

缓解眼部刺激症状、减轻眼部疼痛、治疗眼部炎症、预防眼部感染、改善眼部干涩、促进眼部愈合。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1.不可单纯作为痛剂使用,不可用作注射剂使用。2.使用时:(1)忌频繁使用(有可能引发角膜损伤等不良反应)·(2)为了防止药液污染,滴眼时要注意避免容器前部直接接触眼部。(3)使用时,应废弃最初的1~2滴(为去除开封时的容器碎片)。(4)本品不含防止二次污染的防腐剂,为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制剂,故应废弃使用后残留的液体。(5)铝箔袋包装开封后,在冰箱内(2~8℃)保存,并在12个月内使用,请先使用开封后铝箔袋内的产品。3.其他注意事项:勿将本品交给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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