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青果颗粒
复方青果颗粒

复方青果颗粒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青果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0667

生产企业: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咽喉肿痛、咽干咽痒、声音嘶哑、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口臭口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青果颗粒
复方青果颗粒
醋甲唑胺片
醋甲唑胺片
主要成分

胖大海、青果、金果榄、麦冬、玄参、诃子、甘草;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甲唑胺。

生产企业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3020667

国药准字H200837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咽喉肿痛、咽干咽痒、声音嘶哑、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口臭口苦。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咽喉肿痛、咽干咽痒、声音嘶哑、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口臭口苦。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磺胺少见的严重反应会造成死亡,包括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表皮溶解性坏死,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再障以及其它血液恶液质。2、再次服用磺胺时,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果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的反应出现,该药应停止服用。3、慎用于有代谢性酸中毒及低血钾危险的患者。4、闭角型青光眼不应用醋甲唑胺代替手术治疗,否则可引起永久性粘连性房角关闭。5、本品不能长期用于控制眼压。6、50mg规格片剂体外药物释放较快,不良反应程度可能有所变化,应注意密切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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