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丸
结核丸

结核丸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结核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2020637

生产企业: 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滋阴降火、补肺止咳。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咯血、胸肋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结核丸
结核丸
孟鲁司特钠颗粒
孟鲁司特钠颗粒
主要成分

龟甲(醋制)、牡蛎、鳖甲(醋制)、地黄、熟地黄、天冬、百部(蜜炙)、阿胶、北沙参、龙骨、紫石英(煅)、麦冬、熟大黄、白及、川贝母、蜂蜡。

本品主要成份为孟鲁司特钠。

生产企业

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2020637

国药准字H2018327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滋阴降火、补肺止咳。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咯血、胸肋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用于1岁以上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适用于2岁至5岁儿童以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骨结核患者每次用生鹿角15克煎汤服药。

每日一次。哮喘患者应在睡前服用。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需要时间服药。同时患有哮喘和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患者应每晚用药一次,1岁至2岁儿童哮喘患者每天一次,每次一袋,2岁至5岁儿童哮喘患者/或2岁至5岁过敏性鼻炎患者应每天服用4毫克口服颗粒一袋。

副作用

外感引起的发热恶寒、咳吐黄痰者忌用。

对本品中的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孟鲁司特钠颗粒。

禁忌

成分

滋阴降火、补肺止咳。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咯血、胸肋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用于1岁以上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适用于2岁至5岁儿童以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通常不需要终止治疗。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6个月至2岁儿童患者:已在大约175名6个月至2岁儿童患者中评价了本品使用情况。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6周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中≥1%的患者出现的比安慰剂组高且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是腹泻、运动机能亢进、哮喘、湿疹样皮炎和皮疹。但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在两组间无显著差异。上市后的经验:上市使用后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超敏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瘙痒、荨麻疹和罕见的肝脏嗜酸性粒细胞浸润)、夜梦异常和幻觉、嗜睡、兴奋,激惹、包括攻击性行为,烦躁不安、失眠、感觉异常/触觉障碍及较罕见的癫痫发作、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ALT和AST升高,罕见的胆汁淤积性肝炎;关节痛,包括肌肉痉挛的肌痛;出血倾向增加,挫伤;心悸;和水肿。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口服本品治疗急性哮喘发作的疗效尚未确定。因此,不应用于治疗急性哮喘发作。虽然在医师的指导下可逐渐减少合并使用的吸入皮质类固醇剂量,但不应用孟鲁司特钠颗粒突然取代吸入或口服皮质类固醇。接受包括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在内的抗哮喘药物治疗的患者,在减少全身皮质类固醇剂量时,极少病例发生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血管性皮疹、肺部症状恶化、心脏并发症和/或神经病变(有时诊断为Churg-Strauss综合征-一种系统性嗜酸细胞性血管炎)。虽然尚未确定这些情况与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的因果关系,但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减少全身皮质类固醇剂量时,建议应加以注意并作适当的临床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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