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氯贝胺片
通用名称:吗氯贝胺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294
生产企业: 湖南尔康湘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抑郁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吗氯贝胺,其化学名为4-氯-N-[2-(4-吗啉基乙基)]-苯甲酰胺。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普噻吨,其化学名称为:(Z)N,N-二甲基-3-(2-氯9H-亚噻吨基)-1-丙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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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尔康湘药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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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294 |
国药准字H31021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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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抑郁症。 |
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适用于伴有精神运动性激越、焦虑、抑郁症状的精神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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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用治疗量300~450mg/日,分2~3次饭后口服,如果有必要,可以第二周加至最大剂量600mg/日。老年用量酌减 |
口服 从小剂量开始,首次剂量25~50mg,一日2~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日400~600mg。维持量为一日100~200mg。6岁以上儿童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3次,渐增至一日150~300mg,维持量为一日50~1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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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吗氯贝胺过敏,有意识障碍及嗜铬细胞瘤患者禁用。2接受:度冷丁、可待因、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包括三环抗抑郁剂)、美沙芬、麻黄素、伪麻黄素、苯丙醇胺等药物治疗的患者禁用。3儿童禁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尿潴留、昏迷及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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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起始剂量应减半,加量要缓慢,随后的剂量增加也应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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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抑郁症。 |
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适用于伴有精神运动性激越、焦虑、抑郁症状的精神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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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对单胺氧化酶A有明显抑制作用,具有选择性、可逆性。药理试验对三种抑郁模型动物有显著抗抑郁作用。 |
本品为硫杂蒽类抗精神病药,可通过阻断脑内神经突触后多巴胺受体而改善精神障碍,也可抑制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引起镇静作用,还可抑制延脑化学感受区而发挥止吐作用。本品抗肾上腺素作用及抗胆碱作用较弱,并有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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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使用。2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必需用时,其剂量应为常用量的1/2~1/3)。3忌服含高酪胺饮食(如奶酪、酵母提取物,发酵的大豆类制品)。4对已服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者,如需服用本药,则需停服上述药物2~4周(4~5个半衰期)后才能服用。5用药期间不宜参加需高度思想集中而带危险性的(如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工作。 |
1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患者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癫痫患者慎用。 6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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