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383

生产企业: 济南三源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复方鱼腥草颗粒
复方鱼腥草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糊精、β-环状糊精、糖粉。

生产企业

济南三源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383

国药准字Z2001013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用法用量

滴于眼睑内,每日3~4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或氟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药理作用

0.3%洛美沙星滴眼液滴入兔眼后,在结膜囊内储留时间长、浓度高,此浓度高于洛美沙星对敏感细菌的MIC50,并能向房水中移行。洛美沙星在炎症眼组织中的浓度高于在正常眼组织中,以角膜最高,眼睑、房水、虹膜睫状体、球结膜、眼外肌、巩膜、网膜脉络膜次之。

注意事项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糖尿病患者慎用。4.扁桃体化脓并全身有高热等症状者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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