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383

生产企业: 济南三源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口炎清颗
口炎清颗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天冬、麦冬、玄参、山银花、甘草。

生产企业

济南三源药业有限公司

延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383

国药准字Z610202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滋阴清热,解毒消肿。用于阴虚火旺所致的口腔炎症。

用法用量

滴于眼睑内,每日3~4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2袋(20克),一日1-2次。

副作用

  对本品或氟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滋阴清热,解毒消肿。用于阴虚火旺所致的口腔炎症。

药理作用

0.3%洛美沙星滴眼液滴入兔眼后,在结膜囊内储留时间长、浓度高,此浓度高于洛美沙星对敏感细菌的MIC50,并能向房水中移行。洛美沙星在炎症眼组织中的浓度高于在正常眼组织中,以角膜最高,眼睑、房水、虹膜睫状体、球结膜、眼外肌、巩膜、网膜脉络膜次之。

注意事项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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