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88

生产企业: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2.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脓胸、肺脓肿。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瓶含托吡卡胺和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各25mg。辅料为:硼酸、依地酸二钠、羟苯乙酯(0.03%)。

生产企业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原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088

国药准字H2006678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2.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脓胸、肺脓肿。

散瞳、调节麻痹、验光配镜、虹膜粘连、检查眼底、散瞳检查、散瞳手术、青光眼检查、眼底检查、屈光不正、调节痉挛、调节功能异常。

用法用量

口服:每瓶加水45ml振摇溶解后服用(溶解后为60ml,每5ml相当于克林霉素75mg)。按克林霉素计。 1.儿童:一日剂量为按体重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5mg,一日3次)。 2.成人:一次150~300mg(重症感染可用450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林可霉素类及林可霉素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未足月婴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1.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2.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脓胸、肺脓肿。

散瞳、调节麻痹、验光配镜、虹膜粘连、检查眼底、散瞳检查、散瞳手术、青光眼检查、眼底检查、屈光不正、调节痉挛、调节功能异常。

药理作用

1.本品系克林霉素的衍生物,体外无抗菌活性,在体内经酯酶水解形成克林霉素而发挥抗菌活性。克林霉素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主要作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和厌氧菌感染。 2.本品对金黄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均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对流感嗜血杆菌及淋病奈瑟氏球菌中度敏感。部分耐红霉素的金黄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对本品仍敏感。本品对革兰阴性和革兰阳性厌氧菌均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其中对脆弱拟杆菌的MIC50和MIC90分别为0.062和0.5mg/ml,对消化链球菌MIC50和MIC90分别为0.125和4mg/ml。

注意事项

1.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过敏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 2.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或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服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3.本品治疗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连续用药应不少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性发生。 4.本品溶解后,室温保存应在14天内使用;溶液不宜冷藏保存,以免冻结不易倾倒。 5.因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与抗蠕动性止泻药合用,可能使肠内毒素延迟排出,从而导致腹泻延长或加剧。 6.肝功能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 7.有胃肠疾病史,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伴随性结肠炎的患者应慎用。

一.给药途径:仅用于滴眼。二.使用方法:1.滴眼时原则上患者应仰卧,翻开患者的眼睑滴入结膜囊内,闭眼并压迫泪囊部1~5分钟后睁开眼睛。2.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3.当药液变色或有沉淀时不得使用。三.一般注意事项:1.因可引起散瞳及调节麻痹,对使用本品的患者在散瞳及调节麻痹的作用消失之前应注意嘱咐其不要从事驾车等具有危险性的操作机械的工作。此外,还应嘱咐患者采取戴太阳镜等方法避免直接接触阳光等强光。2.使用本品进行眼底检查之后,应嘱咐患者注意如下事项:1)由于瞳孔变大,在4~5小时内有视物模糊、较平常刺眼的感觉,可以自然恢复。2)此项检查后,半天左右应避免驾车等危险的作业。3)此项检查后,出现下述症状时应立即与担任检查的医师进行联系或就近请眼科医师诊疗。(1)检查之后突然出现头痛、眼痛者(2)检查的次日仍有下述症状者:①瞳孔较平常为大(左右瞳孔不等大)②视物模糊不见好转③较平常刺眼④头痛、眼痛(除外感冒等已知的原因)[注]检查后如用1%毛果芸香碱等滴眼液滴眼可以较快恢复正常视力。四.慎用:以下情况慎用本品:1.小儿(请参照儿童用药)2.高血压症患者(去氧肾上腺素的升血压作用可能使症状加重)3.动脉硬化症患者(去氧肾上腺素的升血压作用可能使症状加重)4.冠心病或心衰等心脏病患者(去氧肾上腺素的β1激动作用可能使症状加重)5.糖尿病患者(去氧肾上腺素的促进糖生成作用可能使症状加重)6.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有心悸、心率快等交感神经刺激症状,使用本品可能使症状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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