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孢素软胶囊
环孢素软胶囊

环孢素软胶囊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环孢素软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07

生产企业: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近年来有报道试用于治疗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环孢素软胶囊
环孢素软胶囊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环孢素.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瓶含托吡卡胺和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各25mg。辅料为:硼酸、依地酸二钠、羟苯乙酯(0.03%)。

生产企业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原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007

国药准字H2006678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近年来有报道试用于治疗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等。

散瞳、调节麻痹、验光配镜、虹膜粘连、检查眼底、散瞳检查、散瞳手术、青光眼检查、眼底检查、屈光不正、调节痉挛、调节功能异常。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常用量:开始剂量按体重每日12-15mg/kg,1~2周后逐渐减量,一般每周减少开始用药量的5%,维持量约为每日5~10mg/kg。对作移植术的患者,在移植前4~12小时给药。

副作用

1有病毒感染时禁用本品:如水痘,带状疱疹等。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量可按或稍大于成人剂量计算。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进入乳汁。对哺乳的婴儿可产生高血压、肾毒性、恶性肿瘤等不良作用的潜在危险性,故用本品期间不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易合并肾功能不全,故应慎用本品。

成分

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近年来有报道试用于治疗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等。

散瞳、调节麻痹、验光配镜、虹膜粘连、检查眼底、散瞳检查、散瞳手术、青光眼检查、眼底检查、屈光不正、调节痉挛、调节功能异常。

药理作用

环孢素为一新型的T淋巴细胞调节剂,能特异性地抑制辅助T淋巴细胞的活性,但并不抑制T淋巴细胞,反而促进其增殖。本品亦可抑制B淋巴细胞的活性:本品还能选择性抑制T淋巴细胞所分泌的白细胞介素-2,?-干扰素,亦能抑制单核,吞噬细胞所分泌的白细胞介素-l。在明显抑制宿主细胞免疫的同时,对体液免疫亦有抑制作用。能抑制体内抗移植物抗体的产生,因而具有抗排斥的作用。本品不影响吞噬细胞的功能,不产生明显的骨髓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经动物实验证明有增加致癌的危险性。在人类虽也有并发淋巴瘤,皮肤恶性肿瘤的报告,但尚无导致诱变性的证据。 2.本品可以通过胎盘。应用2~5倍于人类的剂量对鼠,兔胚胎及胎儿可产生毒性,但按人类常规剂量用药,未见到该类动物的胚胎有致死或致畸的发生。 3.下列情况慎用:肝功能不全,高钾血症,感染,肠道吸收不良,肾功能不全,对服本品不耐受等。 4.对诊断的干扰: 1.用本品最初几日,血尿素氮及肌酐可升高,这并不一定表明是肾脏移植的排斥反应; 2.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SGOT)],淀粉酶,碱性磷酸酶,血胆红素可因本品对肝脏的毒性而升高; 3.血清镁浓度可减低,此与本品的肾毒性有关; 4.血清钾,血尿酸可能升高。 5.若本品已引起肾功能不全或有持续负氮平衡,应立即减量或至停用。 6.若发生感染,应立即用抗生素治疗,本品亦应减量或停用。 7.若移植发生排斥,本品剂量应加大。 8.在预防治疗器官或组织移植排斥反应及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方面,本品的剂量常因治疗的疾病,个体差异,用本品后的血药浓度不相同而并不完全统一,小儿对本品的清除率较快,故用药剂量可适当加大。

一.给药途径:仅用于滴眼。二.使用方法:1.滴眼时原则上患者应仰卧,翻开患者的眼睑滴入结膜囊内,闭眼并压迫泪囊部1~5分钟后睁开眼睛。2.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3.当药液变色或有沉淀时不得使用。三.一般注意事项:1.因可引起散瞳及调节麻痹,对使用本品的患者在散瞳及调节麻痹的作用消失之前应注意嘱咐其不要从事驾车等具有危险性的操作机械的工作。此外,还应嘱咐患者采取戴太阳镜等方法避免直接接触阳光等强光。2.使用本品进行眼底检查之后,应嘱咐患者注意如下事项:1)由于瞳孔变大,在4~5小时内有视物模糊、较平常刺眼的感觉,可以自然恢复。2)此项检查后,半天左右应避免驾车等危险的作业。3)此项检查后,出现下述症状时应立即与担任检查的医师进行联系或就近请眼科医师诊疗。(1)检查之后突然出现头痛、眼痛者(2)检查的次日仍有下述症状者:①瞳孔较平常为大(左右瞳孔不等大)②视物模糊不见好转③较平常刺眼④头痛、眼痛(除外感冒等已知的原因)[注]检查后如用1%毛果芸香碱等滴眼液滴眼可以较快恢复正常视力。四.慎用:以下情况慎用本品:1.小儿(请参照儿童用药)2.高血压症患者(去氧肾上腺素的升血压作用可能使症状加重)3.动脉硬化症患者(去氧肾上腺素的升血压作用可能使症状加重)4.冠心病或心衰等心脏病患者(去氧肾上腺素的β1激动作用可能使症状加重)5.糖尿病患者(去氧肾上腺素的促进糖生成作用可能使症状加重)6.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有心悸、心率快等交感神经刺激症状,使用本品可能使症状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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