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氨肽口服液
脾氨肽口服液

脾氨肽口服液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脾氨肽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310

生产企业: 北京第一生物化学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过敏性鼻炎及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脾氨肽口服液
脾氨肽口服液
牛磺酸滴眼液
牛磺酸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系用健康猪或牛脾脏为原料,制成的含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混合物的溶液。

详见说明书

生产企业

北京第一生物化学药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310

国药准字H200832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可用于过敏性鼻炎及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用于牛磺酸代谢失调引起的白内障。也可用于急性结膜炎、疱疹性结膜炎、病毒性结膜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每日一支或遵医嘱。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可用于过敏性鼻炎及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用于牛磺酸代谢失调引起的白内障。也可用于急性结膜炎、疱疹性结膜炎、病毒性结膜炎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免疫调节药。溶血空斑及迟发型变态反应等实验表明,本品具有双向免疫调节作用,可增强或抑制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功能。异硫氰酸免疫荧光法表明,本品可增加辅助性T细胞数。

注意事项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4.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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