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氨肽口服液
脾氨肽口服液

脾氨肽口服液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脾氨肽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310

生产企业: 北京第一生物化学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过敏性鼻炎及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脾氨肽口服液
脾氨肽口服液
鱼石脂软膏
鱼石脂软膏
主要成分

本品系用健康猪或牛脾脏为原料,制成的含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混合物的溶液。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生产企业

北京第一生物化学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310

国药准字H4402393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可用于过敏性鼻炎及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用于疖肿。

用法用量

口服,每日一支或遵医嘱。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可用于过敏性鼻炎及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用于疖肿。

药理作用

免疫调节药。溶血空斑及迟发型变态反应等实验表明,本品具有双向免疫调节作用,可增强或抑制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功能。异硫氰酸免疫荧光法表明,本品可增加辅助性T细胞数。

本品为消毒防腐药,具有温和刺激性和消炎、防腐及消肿作用。

注意事项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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