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糖浆
对乙酰氨基酚糖浆

对乙酰氨基酚糖浆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糖浆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2434

生产企业: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涌、偏头痛、痛经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糖浆
对乙酰氨基酚糖浆
抗病毒口服液(OTC乙类)
抗病毒口服液(OTC乙类)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其化学名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其结构式为:C8H9NO2151.16。

板蓝根、石膏、芦根、地黄、郁金、知母、石菖蒲、广藿香、连翘。辅料为蜂蜜、蔗糖、防腐剂(羟苯甲腊、羟苯乙脂)。

生产企业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2434

国药准字Z108900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涌、偏头痛、痛经等。

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肺炎、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腹泻、带状疱疹等病毒性疾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小儿酌减。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2岁以下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后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但在哺乳婴儿尿液中尚未发现过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代谢产物。妊娠3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后应慎用或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肝、肾功能低下者慎用。

儿童注意事项: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成分

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涌、偏头痛、痛经等。

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肺炎、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腹泻、带状疱疹等病毒性疾病。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故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依中医泻火验方中的“白虎汤”和“清瘟败毒饮”为基础改进而成,属清热凉血、泻火救阴、解毒开窍的排毒重剂方剂。

注意事项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它解热镇痛药的制剂。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服用本品期禁止饮酒。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本品在贮藏期间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14.临床症状较重、病程较长或合并有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加服其他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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