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1680

生产企业: 上海长征富民药业铜陵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以及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
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葡萄糖与氯化钠。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卡巴拉汀。

生产企业

上海长征富民药业铜陵有限公司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1680

国药准字H201831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以及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本品用于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的症状。

用法用量

应同时考虑葡萄糖和氯化钠的用法用量: 1、葡萄糖的用法用量: (1)补充热能:患者因某些原因进食减少或不能进食时,一般可予10%-2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并同时补充体液。葡萄糖用量根据所需热能计算。 (2)全静脉营养疗法:葡萄糖是此疗法最重要的能量供给物质。在非蛋白质热能中,葡萄糖与脂肪供给热量之比为2∶1。具体用量依临床热量需要量决定。根据补液量的需要,葡萄糖可配成25%-50%不同浓度,必要时加胰岛素,每5-10g葡萄糖加正规胰岛素1单位。由于本品常应用高渗溶液,对静脉刺激性较大,并需输注脂肪乳剂,故一般选用较深部的大静脉,如锁骨下静脉、颈内静脉等。 (3)低血糖症:重者可先予用50%葡萄糖注射液20-40ml静脉注射。 (4)饥饿性酮症:严重者应用5%-2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每日100g葡萄糖可基本控制病情。 (5)失水:等渗性失水给予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 (6)高钾血症:应用10%-25%注射液,每2-4g葡萄糖加1单位正规胰岛素输注,可降低血清钾浓度。但此疗法仅使细胞外钾离子进入细胞内,体内总钾含量不变。如不采取排钾措施,仍有再次出现高钾血症的可能。 (7)组织脱水:高渗溶液(一般采用50%葡萄糖注射液)快速静脉注射20-50ml。但作用短暂。临床上应注意防止高血糖,目前少用。用于调节腹膜透析液渗透压时,50%葡萄糖注射液20ml即10g葡萄糖可使1L腹膜透析液渗透压提高55mOsm/kgH2O。亦即透析液中葡萄糖浓度每升高1%,渗透压提高55mOsm/kgH2O。 2、氯化钠的用法用量: (1)高渗性失水:高渗性失水时患者脑细胞和脑脊液渗透浓度升高,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过快下降,可致脑水肿。故一般认为,在治疗开始的48小时内,血浆钠浓度每小时下降不超过0.5mmol/L。若患者存在休克,应先予氯化钠注射液,并酌情补充胶体,待休克纠正,血钠>155mmol/L,血浆渗透浓度>350mOsm/L,可予0.6%低渗氯化钠注射液。待血浆渗透浓度;330mOsm/L,改用0.9%氯化钠注射液。补液总量根据下列公式计算,作为参考:所需补液量(L)=[血钠浓度(mmol/L)-142]×0.6×体重(kg)血钠浓度(mmol/L)一般第一日补给半量,余量在以后2-3日内补给,并根据心肺肾功能酌情调节。 (2)等渗性失水:原则给予等渗溶液,如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但上述溶液氯浓度明显高于血浆,单独大量使用可致高氯血症,故可将0.9%氯化钠注射液和1.25%碳酸氢钠或1.86%(1/6M)乳酸钠以7∶3的比例配制后补给。后者氯浓度为107mmol/L,并可纠正代谢性酸中毒。补给量可按体重或红细胞压积计算,作为参考。①按体重计算:补液量(L)=(体重下降(kg)×142)/154。②按红细胞压积计算:补液量(L)=(实际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体重(kg)×0.2)/正常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男性为48%,女性42%。 (3)低渗性失水:严重低渗性失水时,脑细胞内溶质减少以维持细胞容积。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迅速回升,可致脑细胞损伤。一般认为,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治疗使血钠上升速度在每小时0.5mmol/L,不超过每小时1.5mmol/L。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或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可给予3%-5%氯化钠注射液缓慢滴注。一般要求在6小时内将血钠浓度提高至120mmol/L以上。补钠量(mmol/L)=[142-实际血钠浓度(mmol/L)]×体重(kg)×0.2。待血钠回升至120-125mmol/L以上,可改用等渗溶液或等渗溶液中酌情加入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或10%氯化钠注射液。 (4)性碱中毒:给予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林格氏液)500-1000ml,以后根据碱中毒情况决定用量。

1、早晚进餐时与食物同服,胶囊需吞服。 2、在三项关键的临床研究中,每日2次的用法被证明有效,且耐受良好。其中一项研究也包括试用每日3次的用法,结果表明,在疗效和耐受性方面可能是有益的。因此,不能耐受每日2次用法的患者,在每天服药总量相同的情况下,应该考虑分3次服用。 3、剂量:起始剂量3mg/日(1.5mg每日两次),根据个体差异,至少每隔2周增加剂量,以达到最大可耐受剂量,但每日不应超过12mg。临床研究证明,每日服用本品Mmg临床疗效更佳,所以大多数患者的目标剂量值应该定在每日6-12mg范围内。三项III期临床研究中,有一项研究表明,每日服用低于6mg也有效,并由汇总的疗效数据分析所支持。 4、剂量递增:如果服用3mg/日,经过最少2周的治疗后,耐受良好,那么剂量可以增加到6mg/日,以后日剂量增加到9mg,然后增加到12mg,都要依赖于对调整前的服用剂量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并且只有在当前剂量水平治疗至少2周后,才可以考虑增加量,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或食欲减退)或体重下降,少服用一剂或多剂药物可能会改善。然而,如果这些症状持续存在,应该将日剂量降回到以前耐受良好的剂量水平。 5、最大推荐剂量:12mg/日(6mg每日两次)。特殊人群儿科患者儿童和青少年(年龄小于18岁):尚未在儿童中研究艾斯能,因此不推荐在儿童中使用本品。 6、肾功能损伤或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应用:肾功能损伤或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必调整剂量。当增加剂量时,必须严密监控个体耐受性。但是,由于在中度肾功能损伤和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中药物暴露量升高,应根据个体耐受性递增推荐剂量,并进行密切监测,因为有临床上显著肾功能损伤或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可能发生更多剂量依赖性不良反应。尚未在严重肝功能损伤的患者中进行研究(参见药代动力学及注意事项)。 7、重新开始治疗:通常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在较高剂量水平上会增加。如果治疗中断超过3天,应该以最低日剂量重新开始,然后按照如上所述进行剂量递增。或遵医嘱。 临床应用及指南 王建东通过研究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得出结论本方法可用于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海峡药学,2012,24(05):48-50.)

副作用

1、脑、肾、心脏功能不全者禁用。 2、血浆蛋白过低者禁用。 3、糖尿病及酮症酸中毒未控制患者禁用。 4、高渗性脱水患者禁用。 5、高血糖非酮症高渗状态禁用。

1、已知对重酒石酸卡巴拉汀,其它氨基甲酸衍生物或其它配方成分过敏的患者禁止使用本品。 2、由于未进行相关研究,本品禁止应用于严重肝脏损害的患者。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以及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本品用于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的症状。

药理作用

1、输注过多、过快,可致水钠潴留,引起水肿、血压升高、心率加快、胸闷、呼吸困难,甚至急性左心衰竭。 2、不适当地给予高渗氯化钠可致高钠血症。 3、过多、过快给予低渗氯化钠可致溶血、脑水肿等。 4、静脉炎:发生于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滴注时。改用大静脉滴注,静脉炎发生率下降。 5、高浓度溶液注射若外渗可致局部肿痛。 6、反应性低血糖:合并使用胰岛素过量,原有低血糖倾向及全静脉营养疗法突然停止时易发生。 7、高血糖非酮症昏迷:多见于糖尿病、应激状态、使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尿毒症腹膜透析患者腹膜内给予高渗葡萄糖溶液及全静脉营养疗法时。 8、电解质紊乱:长期单纯补给葡萄糖时易出现低钾、低钠及低磷血症。

1、最常报道的药物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38%)和呕吐(23%),特别是在剂量递增期。在临床试验中发现,女性患者更易于出现胃肠道反应和体重下降。 2、常见不良反应: (1)精神障碍:激越、意识模糊、焦虑。 (2)神经系统异常:头痛、嗜睡、震颤。 (3)胃肠系统异常:腹痛和消化不良。 (4)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多汗。 (5)全身异常以及给药部位反应:疲劳和衰弱、不适。 (6)其他:体重下降。 3、偶见不良反应: (1)精神障碍:失眠、抑郁。 (2)神经系统异常:晕厥。 (3)肝胆异常:肝功能检测异常。 (4)全身异常以及给药部位反应:跌倒。 4、罕见不良反应: (1)神经系统异常:痫性发作。 (2)心脏异常:心绞痛、心肌梗死。 (3)肠胃系统异常:胃和十二支肠溃疡。 (4)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皮疹、瘙痒。 5、非常罕见不良反应: (1)感染和传染:泌尿道感染。 (2)神经障碍:幻觉。 (3)心脏异常: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如: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房颤和心动过速)。 (4)胃肠系统异常:胃肠道出血、轻度胰腺炎、与食管劈裂相关的严重呕吐。 (详细信息见说明书)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慎用: (1)水肿性疾病,如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左心衰竭、脑水肿及特发性水肿等。 (2)急性肾衰竭少尿期,慢性肾衰竭尿量减少而对利尿药反应不佳者。 (3)高血压。 (4)低钾血症。 (5)老年人和小儿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2、随访检查: (1)血清钠、钾、氯浓度。 (2)血液酸碱平衡指标。 (3)肾功能。 (4)血压和心肺功能。 3、分娩时注射过多葡萄糖可刺激胎儿胰岛素分泌,发生产后婴儿低血糖。 4、下列情况慎用: (1)周期性麻痹、低钾血症患者。 (2)应激状态或应用糖皮质激素时容易诱发高血糖。 (3)水肿及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腹水者易致水潴留,应控制输液量。心功能不全者尤应控制滴速。 5、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药液混浊或有异物、袋身破裂、封口渗漏等,切勿使用,以策安全。 6、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特殊注意。 8、儿童用药: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9、老年用药: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10、药物过量:可致高钠血症和低钾血症,并能引起碳酸氢盐丢失。

1、应该从1.5mg每日两次开始治疗,递增至患者的维持剂量。如果中断用药超过3天,应该以最低每日剂量重新开始治疗,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例如严重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2、开始治疗和/或增加剂量时可能发生胃肠道异常,例如恶心、呕吐和腹泻。降低剂量可改善。长时间呕吐或腹泻导致脱水体征或症状的患者,应该降低剂量或停药,并以静脉输液(参见不良反应)。脱水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见不良反应)。 3、与所有胆碱酯酶抑制剂相同,使用卡巴拉汀治疗阿尔茨海默病的患者可能会发生体重下降。本品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患者的体重。体重低于50kg的患者可能发生更多不良事件,更有可能因不良事件停止治疗。 4、与其它拟胆碱能药物一样,当给予病态窦房结综合征(SSS)或其它心脏传导阻滞(窦房性传导阻滞,房室传导阻滞)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必须格外谨慎(参见不良反应)。 5、胆碱神经兴奋可以引起胃酸分泌增多,也可能会加重尿路梗阻和癫痫发作,当治疗有此种情况的患者时,建议慎重。同其它拟胆碱药物一样,有哮喘病史或其它阻塞性肺疾病的患者需慎用重酒石酸卡巴拉汀。 6、与其它拟胆碱药一样,卡巴拉汀可能会导致或使患者锥体外系反应加剧,在使用艾斯能胶囊或口服溶液治疗的帕金森病引起的痴呆患者中,帕金森症状恶化,尤其是震颤被观察到。 7、特殊人群:在临床上明显的肾功能损伤或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可能发生更多不良事件。应该根据个体耐受性,密切监测推荐的给药剂量和递增计量(参见【用法用量】)。 8、驾驶或操作机器:阿尔茨海默痴呆和帕金森病引起的痴呆患者可能引起渐进性驾驶能力损伤或者影响使用机械的能力。可能引起头晕和失眠,主要是在开始治疗或增加剂量时期。因此,在艾斯能治疗痴呆症的患者中,主治医师应定期评价继续驾驶或操作复杂机械的能力。触摸其它剂型后需要避免接触眼睛。在去除后应用肥皂洗手并冲洗干净。如果接触到眼睛或者接触其它剂型后眼睛变红,则需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症状未缓解,则应尽快就医。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动物实验表明,重酒石酸卡巴拉汀无致畸作用。因为尚缺乏人妊娠时服用本品的安全性试验资料。所有,孕妇服用本品应权衡利弊。 (2)哺乳期:在动物中,卡巴拉汀和/或代谢产物进入乳汁。本品是否从人体的乳汁中分泌,目前尚不清楚。建议服用本品的患者应停止哺乳喂养。 10、儿童用药:不推荐儿童服用本品。 11、老年用药:尽管老年人重酒石酸卡巴拉汀生物利用度高于年轻健康志愿者,但对50-92岁阿尔茨海默病患者试验后结果表明,其重酒石酸卡巴拉汀生物利用度不随年龄增加而变化。 12、药物过量: (1)症状和体征:多数意外发生用药过量的病例并未表现出任何临床症状或体征,而且几乎所有过量患者仍可继续使用本品。出现的症状主要是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头晕、震颤、头痛、嗜睡、心动过缓、意识模糊、多汗、萎靡、高血压和幻觉。由于已知胆碱酯酶抑制剂对心脏活动有迷走神经紧张效应,故可以发生心动过缓和/或晕厥。胆碱酯酶抑制剂用药过量可导致胆碱能危象,特征表现为:重度恶心、呕吐、流涎、多汗、心动过缓、低血压、呼吸抑制和抽搐。有可能发生肌无力,且如果累及呼吸肌还可能导致死亡。卡巴拉汀用药过量中罕有报告致死性结局,且与卡巴拉汀的关系尚不清楚。用药过量的症状和结局在每位患者中不尽相同,结局(可预见与用药过量有关)的严重程度也各不相同。 (2)治疗:因重酒石酸卡巴拉汀的血浆半衰期约1小时。乙酰胆碱酯酶抑制作用持续约9小时,故推荐在随后的24小时内对无症状用药过量患者不应继续使用本品。对用药过量且出现严重恶心、呕吐的患者应考虑使用止吐药。必要时对其它不良反应给予对症治疗。对严重用药过量的患者可使用阿托品。阿托品硫酸盐初始推荐剂量0.03mg/kg,静脉注射,随后可根据其临床疗效调整使用剂量。不推荐东莨菪碱作为解毒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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