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1680

生产企业: 上海长征富民药业铜陵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以及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注射用硫酸核糖霉素
注射用硫酸核糖霉素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葡萄糖与氯化钠。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硫酸核糖霉素(C17H34N4O10·nH2SO4(n<2))。

生产企业

上海长征富民药业铜陵有限公司

辽宁倍奇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1680

国药准字H2102362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以及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本品适用于敏感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等引起的各种严重感染,如肺炎、败血症、胆道感染等。通常多与广谱半合成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或其他抗菌药物联合应用。

用法用量

应同时考虑葡萄糖和氯化钠的用法用量: 1、葡萄糖的用法用量: (1)补充热能:患者因某些原因进食减少或不能进食时,一般可予10%-2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并同时补充体液。葡萄糖用量根据所需热能计算。 (2)全静脉营养疗法:葡萄糖是此疗法最重要的能量供给物质。在非蛋白质热能中,葡萄糖与脂肪供给热量之比为2∶1。具体用量依临床热量需要量决定。根据补液量的需要,葡萄糖可配成25%-50%不同浓度,必要时加胰岛素,每5-10g葡萄糖加正规胰岛素1单位。由于本品常应用高渗溶液,对静脉刺激性较大,并需输注脂肪乳剂,故一般选用较深部的大静脉,如锁骨下静脉、颈内静脉等。 (3)低血糖症:重者可先予用50%葡萄糖注射液20-40ml静脉注射。 (4)饥饿性酮症:严重者应用5%-2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每日100g葡萄糖可基本控制病情。 (5)失水:等渗性失水给予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 (6)高钾血症:应用10%-25%注射液,每2-4g葡萄糖加1单位正规胰岛素输注,可降低血清钾浓度。但此疗法仅使细胞外钾离子进入细胞内,体内总钾含量不变。如不采取排钾措施,仍有再次出现高钾血症的可能。 (7)组织脱水:高渗溶液(一般采用50%葡萄糖注射液)快速静脉注射20-50ml。但作用短暂。临床上应注意防止高血糖,目前少用。用于调节腹膜透析液渗透压时,50%葡萄糖注射液20ml即10g葡萄糖可使1L腹膜透析液渗透压提高55mOsm/kgH2O。亦即透析液中葡萄糖浓度每升高1%,渗透压提高55mOsm/kgH2O。 2、氯化钠的用法用量: (1)高渗性失水:高渗性失水时患者脑细胞和脑脊液渗透浓度升高,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过快下降,可致脑水肿。故一般认为,在治疗开始的48小时内,血浆钠浓度每小时下降不超过0.5mmol/L。若患者存在休克,应先予氯化钠注射液,并酌情补充胶体,待休克纠正,血钠>155mmol/L,血浆渗透浓度>350mOsm/L,可予0.6%低渗氯化钠注射液。待血浆渗透浓度;330mOsm/L,改用0.9%氯化钠注射液。补液总量根据下列公式计算,作为参考:所需补液量(L)=[血钠浓度(mmol/L)-142]×0.6×体重(kg)血钠浓度(mmol/L)一般第一日补给半量,余量在以后2-3日内补给,并根据心肺肾功能酌情调节。 (2)等渗性失水:原则给予等渗溶液,如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但上述溶液氯浓度明显高于血浆,单独大量使用可致高氯血症,故可将0.9%氯化钠注射液和1.25%碳酸氢钠或1.86%(1/6M)乳酸钠以7∶3的比例配制后补给。后者氯浓度为107mmol/L,并可纠正代谢性酸中毒。补给量可按体重或红细胞压积计算,作为参考。①按体重计算:补液量(L)=(体重下降(kg)×142)/154。②按红细胞压积计算:补液量(L)=(实际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体重(kg)×0.2)/正常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男性为48%,女性42%。 (3)低渗性失水:严重低渗性失水时,脑细胞内溶质减少以维持细胞容积。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迅速回升,可致脑细胞损伤。一般认为,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治疗使血钠上升速度在每小时0.5mmol/L,不超过每小时1.5mmol/L。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或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可给予3%-5%氯化钠注射液缓慢滴注。一般要求在6小时内将血钠浓度提高至120mmol/L以上。补钠量(mmol/L)=[142-实际血钠浓度(mmol/L)]×体重(kg)×0.2。待血钠回升至120-125mmol/L以上,可改用等渗溶液或等渗溶液中酌情加入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或10%氯化钠注射液。 (4)性碱中毒:给予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林格氏液)500-1000ml,以后根据碱中毒情况决定用量。

1、使用前每瓶含量为0.2g、0.5g、1g的本品分别加入灭菌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2ml、3ml、4ml,完全溶解后作肌内注射。 2、成人一日1-2g,分2次肌内注射;儿童按体重每日20-40mg/kg,分2次肌内注射。

副作用

1、脑、肾、心脏功能不全者禁用。 2、血浆蛋白过低者禁用。 3、糖尿病及酮症酸中毒未控制患者禁用。 4、高渗性脱水患者禁用。 5、高血糖非酮症高渗状态禁用。

对本品或氨基糖苷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以及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本品适用于敏感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等引起的各种严重感染,如肺炎、败血症、胆道感染等。通常多与广谱半合成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或其他抗菌药物联合应用。

药理作用

1、输注过多、过快,可致水钠潴留,引起水肿、血压升高、心率加快、胸闷、呼吸困难,甚至急性左心衰竭。 2、不适当地给予高渗氯化钠可致高钠血症。 3、过多、过快给予低渗氯化钠可致溶血、脑水肿等。 4、静脉炎:发生于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滴注时。改用大静脉滴注,静脉炎发生率下降。 5、高浓度溶液注射若外渗可致局部肿痛。 6、反应性低血糖:合并使用胰岛素过量,原有低血糖倾向及全静脉营养疗法突然停止时易发生。 7、高血糖非酮症昏迷:多见于糖尿病、应激状态、使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尿毒症腹膜透析患者腹膜内给予高渗葡萄糖溶液及全静脉营养疗法时。 8、电解质紊乱:长期单纯补给葡萄糖时易出现低钾、低钠及低磷血症。

本品的毒性较卡那霉素轻,但剂量亦应比后者稍大。实验动物中本品对豚鼠的听力及耳蜗病理损害比卡那霉素和庆大霉素低。 1、少见皮疹、麻木、耳鸣、头痛、恶心、呕吐、腹泻等。 2、偶见听力减轻、眩晕、维生素K或维生素B缺乏、血尿素氮及血氨基转移酶(ALT及AST)增高等。 3、曾有2例休克报道。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慎用: (1)水肿性疾病,如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左心衰竭、脑水肿及特发性水肿等。 (2)急性肾衰竭少尿期,慢性肾衰竭尿量减少而对利尿药反应不佳者。 (3)高血压。 (4)低钾血症。 (5)老年人和小儿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2、随访检查: (1)血清钠、钾、氯浓度。 (2)血液酸碱平衡指标。 (3)肾功能。 (4)血压和心肺功能。 3、分娩时注射过多葡萄糖可刺激胎儿胰岛素分泌,发生产后婴儿低血糖。 4、下列情况慎用: (1)周期性麻痹、低钾血症患者。 (2)应激状态或应用糖皮质激素时容易诱发高血糖。 (3)水肿及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腹水者易致水潴留,应控制输液量。心功能不全者尤应控制滴速。 5、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药液混浊或有异物、袋身破裂、封口渗漏等,切勿使用,以策安全。 6、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特殊注意。 8、儿童用药: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9、老年用药: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10、药物过量:可致高钠血症和低钾血症,并能引起碳酸氢盐丢失。

1、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阿米卡星等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测定,尤其高频听力测定,这对老年人尤为重要。 3、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产生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听神经和前庭功能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品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可引起肾毒性。 4、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合用时必须分瓶注射。本品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注射。 5、本品仅供肌内注射,通常疗程不宜超过14天。 6、肾功能不全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可直接测定或从患者血肌酐值按下式计算: (1)成年男性肌酐清除率=[(140-年龄)×标准体重(kg)]/[72×患者血肌酐浓度(mg/dl)]或[(140-年龄)×标准体重(kg)]/[50×患者血肌酐浓度(μmol/L)] (2)成年女性肌酐清除率=[(140-年龄)×标准体重(kg)]/[72×患者血肌酐浓度(mg/dl)]×0.85或[(140-年龄)×标准体重(kg)]/[50×患者血肌酐浓度(μmol/L)]×0.85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在孕妇用药中本品属D类,即对人类有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 (2)本品可穿过胎盘进入胎儿组织,有引起胎儿听力损害的可能。故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 (3)本品在乳汁中分泌量少,但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仍宜暂停哺乳。 8、儿童用药:本品在早产儿及新生儿中的安全性尚未明确,故早产儿及新生儿不宜应用,本品在儿科中应慎用。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易引起各种毒性反应。因老年人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生理性减退,即使其肾功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 10、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如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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