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1680

生产企业: 上海长征富民药业铜陵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以及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伊班膦酸钠
伊班膦酸钠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葡萄糖与氯化钠。

本品主要成分为伊班膦酸钠。

生产企业

上海长征富民药业铜陵有限公司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1680

国药准字H2013312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以及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1、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用法用量

应同时考虑葡萄糖和氯化钠的用法用量: 1、葡萄糖的用法用量: (1)补充热能:患者因某些原因进食减少或不能进食时,一般可予10%-2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并同时补充体液。葡萄糖用量根据所需热能计算。 (2)全静脉营养疗法:葡萄糖是此疗法最重要的能量供给物质。在非蛋白质热能中,葡萄糖与脂肪供给热量之比为2∶1。具体用量依临床热量需要量决定。根据补液量的需要,葡萄糖可配成25%-50%不同浓度,必要时加胰岛素,每5-10g葡萄糖加正规胰岛素1单位。由于本品常应用高渗溶液,对静脉刺激性较大,并需输注脂肪乳剂,故一般选用较深部的大静脉,如锁骨下静脉、颈内静脉等。 (3)低血糖症:重者可先予用50%葡萄糖注射液20-40ml静脉注射。 (4)饥饿性酮症:严重者应用5%-2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每日100g葡萄糖可基本控制病情。 (5)失水:等渗性失水给予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 (6)高钾血症:应用10%-25%注射液,每2-4g葡萄糖加1单位正规胰岛素输注,可降低血清钾浓度。但此疗法仅使细胞外钾离子进入细胞内,体内总钾含量不变。如不采取排钾措施,仍有再次出现高钾血症的可能。 (7)组织脱水:高渗溶液(一般采用50%葡萄糖注射液)快速静脉注射20-50ml。但作用短暂。临床上应注意防止高血糖,目前少用。用于调节腹膜透析液渗透压时,50%葡萄糖注射液20ml即10g葡萄糖可使1L腹膜透析液渗透压提高55mOsm/kgH2O。亦即透析液中葡萄糖浓度每升高1%,渗透压提高55mOsm/kgH2O。 2、氯化钠的用法用量: (1)高渗性失水:高渗性失水时患者脑细胞和脑脊液渗透浓度升高,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过快下降,可致脑水肿。故一般认为,在治疗开始的48小时内,血浆钠浓度每小时下降不超过0.5mmol/L。若患者存在休克,应先予氯化钠注射液,并酌情补充胶体,待休克纠正,血钠>155mmol/L,血浆渗透浓度>350mOsm/L,可予0.6%低渗氯化钠注射液。待血浆渗透浓度;330mOsm/L,改用0.9%氯化钠注射液。补液总量根据下列公式计算,作为参考:所需补液量(L)=[血钠浓度(mmol/L)-142]×0.6×体重(kg)血钠浓度(mmol/L)一般第一日补给半量,余量在以后2-3日内补给,并根据心肺肾功能酌情调节。 (2)等渗性失水:原则给予等渗溶液,如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但上述溶液氯浓度明显高于血浆,单独大量使用可致高氯血症,故可将0.9%氯化钠注射液和1.25%碳酸氢钠或1.86%(1/6M)乳酸钠以7∶3的比例配制后补给。后者氯浓度为107mmol/L,并可纠正代谢性酸中毒。补给量可按体重或红细胞压积计算,作为参考。①按体重计算:补液量(L)=(体重下降(kg)×142)/154。②按红细胞压积计算:补液量(L)=(实际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体重(kg)×0.2)/正常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男性为48%,女性42%。 (3)低渗性失水:严重低渗性失水时,脑细胞内溶质减少以维持细胞容积。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迅速回升,可致脑细胞损伤。一般认为,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治疗使血钠上升速度在每小时0.5mmol/L,不超过每小时1.5mmol/L。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或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可给予3%-5%氯化钠注射液缓慢滴注。一般要求在6小时内将血钠浓度提高至120mmol/L以上。补钠量(mmol/L)=[142-实际血钠浓度(mmol/L)]×体重(kg)×0.2。待血钠回升至120-125mmol/L以上,可改用等渗溶液或等渗溶液中酌情加入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或10%氯化钠注射液。 (4)性碱中毒:给予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林格氏液)500-1000ml,以后根据碱中毒情况决定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伊班膦酸钠注射液:仅供静脉使用,应在医院内由专业医护人员实施。 1、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本品的推荐剂量为一次2mg,每3个月一次。取本品2mg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氯化钠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250ml中缓慢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患者必须补充钙和维生素D(参见【注意事项】部分)。如果错过了一次滴注,在方便时应该尽快补上。此后,从最后一次静脉滴注之日起,应该安排好每3个月静脉滴注一次。 2、用于治疗恶性肿瘤骨转移引起的骨痛:本品推荐剂量为4mg,每3-4周一次。取本品4mg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氯化钠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5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国外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为一次6mg,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氯化钠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100ml中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在用本品治疗前应适量给予0.9%氯化钠溶液进行水化治疗。本品用量应依据高血钙的程度决定。推荐中度高钙血症患者(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的平均天数为18-19天,给药达6mg的患者,复发的平均天数为26天。 4、肾脏功能不全者用药:国内尚缺乏对肾脏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数据,以下为国外临床用药剂量推荐(参见【药代动力学】部分)。 (1)绝经后骨质疏松症患者:国外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为一次3mg,在15-30秒内静脉注射,每3个月一次。对于轻度或中度肾脏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无须调整剂量,重度肾脏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因临床研资料比较有限,不建议应用伊班膦酸钠注射液。 (2)高钙血症和恶性肿瘤骨转移患者:肌酐清除率≥50CLcr<80ml/min,剂量/输注时间6mg/15min,输注体积100ml。肌酐清除率≥30CLcr<50ml/min,剂量/输注时间4mg/1h,输注体积500ml。肌酐清除率<30ml/min,剂量/输注时间2mg/1h输注体积500ml。每3-4周一次;20.9%氯化钠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 5、肝脏功能损害者用药:无须调整剂量(参见【药代动力学】部分)。

副作用

1、脑、肾、心脏功能不全者禁用。 2、血浆蛋白过低者禁用。 3、糖尿病及酮症酸中毒未控制患者禁用。 4、高渗性脱水患者禁用。 5、高血糖非酮症高渗状态禁用。

1、对本品及辅料或其它双膦酸盐过敏者禁用。 2、未纠正的低血钙者禁用。 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以及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1、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药理作用

1、输注过多、过快,可致水钠潴留,引起水肿、血压升高、心率加快、胸闷、呼吸困难,甚至急性左心衰竭。 2、不适当地给予高渗氯化钠可致高钠血症。 3、过多、过快给予低渗氯化钠可致溶血、脑水肿等。 4、静脉炎:发生于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滴注时。改用大静脉滴注,静脉炎发生率下降。 5、高浓度溶液注射若外渗可致局部肿痛。 6、反应性低血糖:合并使用胰岛素过量,原有低血糖倾向及全静脉营养疗法突然停止时易发生。 7、高血糖非酮症昏迷:多见于糖尿病、应激状态、使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尿毒症腹膜透析患者腹膜内给予高渗葡萄糖溶液及全静脉营养疗法时。 8、电解质紊乱:长期单纯补给葡萄糖时易出现低钾、低钠及低磷血症。

1、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的治疗:在该适应症中进行了对照临床试验,按推荐剂量静脉注射伊班膦酸钠,治疗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体温升高。个别患者报告了流感样综合征包括发热、寒战、骨痛和/或肌肉痛。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症状在数小时或数天内消失,无需特殊治疗。 (1)代谢和营养障碍:常见:低钙血症。 (2)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常见:骨痛不常见:肌肉痛。 (3)全身疾病和给药部位反应:非常常见:发热。不常见:流感样疾病、寒战。 (4)已报告的频率较低的其它反应如下:免疫系统疾病:非常罕见:超敏反应。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系统,胸腔和纵膈疾病:非常罕见:支气管痉挛。 (5)对乙酰水杨酸过敏的哮喘患者在接受其它双膦酸盐治疗时,可能诱发支气管痉挛。 2、乳腺癌骨转移相关事件的预防:伊班膦酸钠在乳腺癌骨转移患者中按照推荐剂量(6mg)进行了与安慰剂的对照临床试验。 (1)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常见不良反应:感染和侵染:感染。内分泌异常:甲状旁腺功能障碍。神经系统异常:头痛、头晕。味觉障碍(味觉反常)。眼部异常:白内障。心脏疾病:束支传导阻滞。呼吸系统,胸腔和纵隔疾病:咽炎。胃肠系统疾病:腹泻、消化不良、呕吐、胃肠道疼痛。皮肤皮下组织异常:皮肤病、瘀斑。骨骼肌肉和结缔组织异常:肌痛、关节痛、关节功能障碍、骨关节炎。全身性反应:衰弱、流感样症状外周水肿、口渴。检查:γ-转氨基酶升高、肌酐升高。 (2)其它较低频率的不良反应如下:不常见:感染和侵染:膀胱炎、阴道炎、口腔念珠菌感染。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包括囊肿和息肉):良性的皮肤赘生物。血液和淋巴系统:贫血、恶液质。新陈代谢和营养异常:低磷血症。精神絮乱:睡眠障碍、焦虑、情绪不稳定。神经系统异常:脑血管疾病、神经根损害、健忘症、偏头痛、神经痛、过度紧张、感觉过敏、口周感觉异常、嗅觉异常。耳和内耳异常:耳聋。心脏疾病:心肌缺血、心血管疾病、心悸。血管疾病:高血压、淋巴水肿、静脉曲张。呼吸系统,胸腔和纵隔疾病:肺水肿、喘鸣。胃肠系统疾病:肠胃炎、吞咽困难、胃炎、口腔溃疡、唇炎。肝胆疾病:胆石症。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皮疹、脱发。肾和泌尿系统异常:尿潴留、肾囊肿。生殖系统和乳腺疾病:盆腔疼痛。全身和给药部位异常:低体温。检查:血液碱性磷酸酶升高、体重降低。损伤,中毒及医疗处置并发症:损伤、注射部位疼痛。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慎用: (1)水肿性疾病,如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左心衰竭、脑水肿及特发性水肿等。 (2)急性肾衰竭少尿期,慢性肾衰竭尿量减少而对利尿药反应不佳者。 (3)高血压。 (4)低钾血症。 (5)老年人和小儿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2、随访检查: (1)血清钠、钾、氯浓度。 (2)血液酸碱平衡指标。 (3)肾功能。 (4)血压和心肺功能。 3、分娩时注射过多葡萄糖可刺激胎儿胰岛素分泌,发生产后婴儿低血糖。 4、下列情况慎用: (1)周期性麻痹、低钾血症患者。 (2)应激状态或应用糖皮质激素时容易诱发高血糖。 (3)水肿及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腹水者易致水潴留,应控制输液量。心功能不全者尤应控制滴速。 5、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药液混浊或有异物、袋身破裂、封口渗漏等,切勿使用,以策安全。 6、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特殊注意。 8、儿童用药: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9、老年用药: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10、药物过量:可致高钠血症和低钾血症,并能引起碳酸氢盐丢失。

1、警告:伊班膦酸钠注射液与其它双膦酸盐一样,静脉应用时可能引起一过性血钙降低。伊班膦酸钠注射液仅供静脉使用,注意不得动脉内使用或注射于静脉间组织内,否则可能引起组织损伤。除静脉外,伊班膦酸钠注射液不能经其它途径使用。伊班膦酸钠注射液非静脉用药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清楚。未研究输注本品对司机及操作机器者的反应能力及警觉性或认知功能的影响。 2、全身性:在使用伊班膦酸钠注射液前,必须先纠正低血钙、维生素D缺乏症和其它骨和矿物质代谢失衡的情况。足量摄入维生素D和钙制剂是非常重要的。对无法从饮食中足量摄取的患者,应考虑钙和/或维生素D治疗,可能出现低钙血症的患者,血清钙水平应相应校正。 3、肾损伤:静脉应用双膦酸盐药物可能引起肾毒性,表现为肾功能减退(例如:血清肌酐升高),极罕见的有肾功衰竭。临床研究没有证据显示长期使用伊班膦酸钠可导致肾功能衰竭的证据,严重肾毒性仅见于其它静脉用双膦酸盐药物。然而,患者使用伊班膦酸钠注射液前,应先检测血清肌酐水平,患者伴有肾脏疾病或其它疾病需要使用对肾脏有潜在毒性的药物时应慎重考虑。治疗期间密切监测其肾功能,血清钙,磷和镁离子浓度。发现肾功能衰退时,请停止使用伊班膦酸钠注射液。伊班膦酸钠注射液不宜给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例如:患者血清肌酐>200μmol/L或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 4、下颌骨坏死:下颌骨坏死在接受双膦酸盐治疗的患者中已有报道。多数病例来自于接受齿科治疗的癌症患者,但部分来自于绝经后骨质疏松症或其它疾病的患者。已知下颌骨坏死的危险因素包括癌症,伴随治疗(如化疗、放疗、皮质类固醇激素)及伴随疾病(如贫血、感染、已有齿科疾病)。多数报道病例来自于静脉注射双膦酸盐的患者,少数来自于接受口服药物治疗的患者。在治疗期间,这些患者应尽可能避免进行有创齿科手术。对于在双磷盐治疗期间发生下颌骨坏死患者,齿科手术可能导致病情恶化,对需要进行齿科手术的患者,目前尚无资料表明中断双磷盐治疗是否能够降低下颌骨坏死的危险。主治医师应根据患者个体的受益/风险评价进行临床判断,指导每个患者治疗。 5、肌肉骨骼痛:在已批准用于预防和治疗骨质疏松症的双膦酸盐药物上市后获得的经验中,双膦酸盐药物可引起严重的骨关节和/或肌肉疼痛,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此类药物也包括伊班膦酸钠注射液。多数见于绝经后妇女,症状出现的时间从用药后一天至数月。停药后,多数患者症状会消失。再次使用同一种或另外双膦酸盐药物,可使症状复发。 6、患者须知:伊班膦酸钠注射液,需每3个月使用一次,如果错过注射的时间,尽快重新安排注射,注射完成后,以此时间每3个月使用一次,不要比每3个月更多频次地注射伊班膦酸钠,同时患者需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 7、其它:由于缺乏临床临床资料,有严重肝脏疾病(肝功能不全)时不应按上述推荐剂量给药。有心衰危险性的患者应避免过多的液体补充。本品不得与其它种类双膦酸盐类药物合并使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研究提示:大鼠给予伊班膦酸钠显示有生殖毒性,静脉给药后乳汁中存在低浓度的伊班膦酸钠,尚无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使用伊班膦酸钠注射液的充分临床资料,对人类的潜在危险尚不明确,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9、儿童用药:在儿科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故不推荐18岁以下患者使用。 10、老年用药:国外临床研究(DIVA研究)显示:在接受3个月3mg伊班膦酸钠静脉注射为期1年的患者中,51%的患者年龄在65岁以上,没有观察到这些患者在疗效和安全性上与年龄较低患者之间存在差异,但不排除一些老龄个体会更加敏感。 11、药物过量:伊班膦酸钠注射液上市前研究没有药物过量的病例报告,临床研究显示,高剂量伊班膦酸钠的毒性作用主要表现为肝和肾毒性,因此药物过量时应监测肝肾功能。静脉过量使用可能导致低钙血症,低磷血症和低镁血症,可分别静脉给予葡萄糖酸钙,磷酸钠和磷酸钾,硫酸镁进行纠正。过量给药后透析治疗应在2小时以内进行,否则将起不到有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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