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119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800毫克(相当于三价铁40毫克)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119

国药准字HJ2016014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用法用量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本品均由口服。 成人:每天1-2瓶(相当于三价铁40-80毫克),遵医嘱分两次在...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毫升/公斤(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毫克/公斤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老年用药相关试验研究,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成分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药理作用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本品中的铁与乳剂琥珀酸蛋白结合,形成铁-蛋白络合物,用以治疗各种缺铁性贫血症。

注意事项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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