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119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通络生骨胶囊
通络生骨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木豆叶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119

国药准字Z200400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1改善股骨头内的血液供应血液循环,营养供给; 2促进股骨头内的坏死组织和血管修复再生; 3缓解关节疼痛; 4促进死骨吸收加速新骨形成; 5从根本上治疗股骨头坏死。

用法用量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个别病人服用后出现ALT升高,与服用本品的关系尚未明确,个别病人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胃部不适、腹泻、潮热、皮肤搔痒。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1改善股骨头内的血液供应血液循环,营养供给; 2促进股骨头内的坏死组织和血管修复再生; 3缓解关节疼痛; 4促进死骨吸收加速新骨形成; 5从根本上治疗股骨头坏死。

药理作用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注意事项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1.服用本品期间,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短暂的髋关节疼痛加剧,这是死骨吸收的正常反应,此时应注意减轻负重 2.若疼痛持续加剧,请咨询专科医生。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小儿遵医嘱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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