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119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单硝酸异山梨酯片
单硝酸异山梨酯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单硝酸异山梨酯。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119

国药准字H200660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后心绞痛、慢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

用法用量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后心绞痛、慢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

药理作用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注意事项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1.本品不适合治疗急性发作的心绞痛2.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本品应十分注意,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低充盈压患者,例如急性心肌梗死,左心衰竭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患者伴有颅内压增高的疾病直立性低血压3.少数患者可能对硝酸盐产生特异反应,例如产生昏厥。4.患有严重的大脑多发性硬化症者,使用本品应极度谨慎。5.长期用药可出现耐受性,尤其在单硝酸异山梨酯的血药浓度高且稳定时更是如此,因此建议将剂量保持在最低水平,并且服用当日最后一剂时,其时间不应迟于晚饭时间。6.治疗期间应避免饮酒,否则会使本品扩血管作用增强。7.本品会影响患者驾驶或机械操作的反应速度。8.在使用本品期间,不可服用西地那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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