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119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谷氨酰胺颗粒
谷氨酰胺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谷氨酰胺。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119

国药准字H2004024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消化道溃疡、营养不良、烧伤、创伤、手术前后、肿瘤放化疗、重症胰腺炎、炎性肠病、酒精性肝病、肝硬化、糖尿病并发症等。

用法用量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消化道溃疡、营养不良、烧伤、创伤、手术前后、肿瘤放化疗、重症胰腺炎、炎性肠病、酒精性肝病、肝硬化、糖尿病并发症等。

药理作用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注意事项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1.本品为氨基酸类药物,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如果服用过量,对肾脏会造成损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患者若服用谷氨酰胺必须在医生的严密观察下服用。2.谷氨酰胺能增加肠道对钠和氯的吸收,进而增加肠道对水分的吸收,对腹泻病人有益,但对无腹泻病人来说,有可能使大便变硬,造成便秘。若长期服用此药,病人必须增加纤维含量高的食品的摄入,并大量喝水。3.本品不适用于伴有严重肝脏疾病患者,对有严重的肝硬化及其它代谢性疾病的病人,血氨增加可诱发肝性脑病甚至肝昏迷。4.新麦林谷氨酰胺颗粒在高温下会被分解破坏,因此必须在室温下或冷的食品及饮料中服用,不能与加热的或含酸量高的食品混合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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