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119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增光胶囊
增光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党参、石菖蒲、茯苓、泽泻、五味子、麦冬、枸杞子、当归、牡丹皮、远志(甘草水制)。辅料为糊精、磷酸氢钙。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119

国药准字Z2008046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近视、远视、弱视、散光、视疲劳、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混浊、黄斑变性。

用法用量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近视、远视、弱视、散光、视疲劳、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混浊、黄斑变性。

药理作用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注意事项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1.有外感发热、食滞胀满者不宜服用。2.有肝经湿热郁火、眼红、口臭、口舌生疮者慎用。3.本品宜饭后一小时服用为佳。4.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增光胶囊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孕妇有视疲劳者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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