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119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注射用甲磺酸去铁胺
注射用甲磺酸去铁胺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NovartisPharmaSchweizAG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119

H2009103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单一铁螯合物治疗慢性铁超负荷,急性铁中毒,透析病人铝超负荷,诊断铁或铝超负荷。

用法用量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根据个体情况而定,取决于适应症和病情严重程度。剂量范围:慢性铁超20-60mg/kg体重/日。急性铁中毒不超过80mg/kg体重/日。慢性铝超负荷5mg/kg体重,每周一次。铁超负荷试验500mg,铝超负荷静滴试验5mg/kg体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已知对活性物质过敏者,不包括后进行治疗的患者。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单一铁螯合物治疗慢性铁超负荷,急性铁中毒,透析病人铝超负荷,诊断铁或铝超负荷。

药理作用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注意事项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快速静脉滴注:本药溶液的浓度大于10%可引起肾功能损害;视力与听力障碍;发育迟缓,特别是3岁以下儿童刚开始治疗时;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特别是血清铁浓度偏低,并大剂量使用本药后。治疗前和治疗中应进行眼科和听力的测试,对儿童要监测体重和身高。铁超负荷使人体对耶尔森氏菌小肠结肠炎和耶尔森氏菌假结核类感染的易感性增加。假如应用本药过程中发生此类感染,应立即停止用药,直至感染成功治愈。已有极少数毛霉病病例报告,此时应停用本药并立即给予抗真菌治疗。大剂量的本药使铝相关脑病病人的神经功能障碍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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