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119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口服补液盐Ⅰ
口服补液盐Ⅰ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包含钠(Na)应为0.926g~1.131g,含钾(K)应为0.354g~0.433,含总氯(Cl)应为1.276g~1.560,含枸橼酸钠(C6H5Na3O7?2H2O)应为1.305g~1.595,含无水葡萄糖(C6H12O6)应为9.00g~11.00。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119

国药准字H3502112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治疗和预防急、慢性腹泻造成的轻度脱水。

用法用量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口服:将散剂溶于1000毫升的凉开水中,搅匀,充分溶解后,每次口服500毫升,或分次于4~6小时内服完。儿童按每日每公斤体重口服50~160毫升,分次于6小时内服完。成人总量每日不得超过3000毫升。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少尿或无尿;严重失水、有休克征象时应静脉补液;严重腹泻,粪便量超过每小时30ml/kg,此时病人往往不能口服足够量的口服补液盐;葡萄糖吸收障碍;由于严重呕吐等原因不能口服者;肠梗阻、肠麻痹和肠穿孔。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治疗和预防急、慢性腹泻造成的轻度脱水。

药理作用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注意事项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1.腹泻停止后即停服。2.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严重脱水时应用静脉输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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