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119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复方联苯双酯颗粒
复方联苯双酯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联苯双酯、肌苷、维生素C。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119

国药准字H220244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适用于慢性迁延性肝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者。

用法用量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口服。一次10g,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肝硬化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适用于慢性迁延性肝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者。

药理作用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注意事项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1、少数病人用药过程中 ALT可回升,加大剂量可使之降低。停药后部分患者ALT反跳,但继续服药仍有效。 2、个别患者于服药过程中可出现黄疸及病情恶化,应停药。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剂量酌减。 5、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本品。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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