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119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注射用门冬氨酸洛美沙星
注射用门冬氨酸洛美沙星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本品主要成分为门冬氨酸洛美沙星。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119

国药准字H2002069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用法用量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静脉滴注,成人每次0.2g,稀释于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中,每日二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对本品或其他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十八岁以下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药理作用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个别患者可出现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偶有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或BUN值升高。

注意事项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本品每次静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用药:十八岁以下患者禁用。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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