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119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石杉碱甲
石杉碱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本品主要成分为石杉碱甲。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119

国药准字H3102253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用于良性记忆障碍,可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正常人的学习与记忆也有增强作用,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用法用量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石杉碱甲片、石杉碱甲胶囊: 口服。一次0.1-0.2mg,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0.45mg,疗程为1-2月,或遵医嘱。 注射用石杉碱甲: 1、取本品,每瓶用2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肌肉注射。 2、治疗良性记忆障碍:一次0.2mg,一日一次或遵医嘱。 3、治疗重症肌无力:一次0.2-0.4mg,一日一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尿路梗阻、心绞痛、心动过缓、低血压、支气管哮喘及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用于良性记忆障碍,可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正常人的学习与记忆也有增强作用,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药理作用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可缓解、消失。

注意事项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胆碱酯酶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不良反应明显时可自行减量。 3、慎与碱性药物配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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