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119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利口清含漱液
利口清含漱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金银花、北豆根。

生产企业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119

国药准字Z2000005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用于肺胃火热引起的复发性口疮和牙周病(牙龈炎和牙周炎)的辅助治疗,可减轻本类疾病引起的口腔局部溃疡、渗出、充血、出血、水肿和疼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饭后漱口使用,一次15ml药液,口腔内鼓涮2分钟后吐出,一日4次,饭后、睡前应用。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用于肺胃火热引起的复发性口疮和牙周病(牙龈炎和牙周炎)的辅助治疗,可减轻本类疾病引起的口腔局部溃疡、渗出、充血、出血、水肿和疼痛等症状。

药理作用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1、本品作为辅助用药可配合其它药物一起使用。 2、针对牙周病(牙龈炎和牙周炎),在应用本品治疗的同时,应配合进行局部常规牙周治疗。 3、本品为口腔含漱液,不宜口服。 4、本品放置一个月左右时,有少量中药沉积,使用前请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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