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加香甲酚皂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2839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还原型谷胱甘肽滴眼液
还原型谷胱甘肽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甲酚的肥皂溶液,主要成份为甲酚。

本品主要成份为还原型谷胱甘肽。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39

国药准字H200409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角膜溃疡、角膜上皮剥离、角膜炎、初期老年性白内障。

用法用量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oC。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将还原型谷胱甘肽1片,溶解于所附的1瓶(5ml)专用溶剂中,即为还原型谷胱甘肽滴眼液,溶解后的滴眼液为无色透明的液体,还原型谷胱甘肽的浓度是2%。每日3~5次,每次1~2滴,滴眼用。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眼:偶有刺激感、极少数会有瘙痒感、结膜充血,一过性视物模糊等,如有上述症状出现,即停止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角膜溃疡、角膜上皮剥离、角膜炎、初期老年性白内障。

药理作用

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因此正逐渐被其他消毒剂取代。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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