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加香甲酚皂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2839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口服补液盐散(Ⅰ)
口服补液盐散(Ⅰ)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甲酚的肥皂溶液,主要成份为甲酚。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大包含主要成份葡萄糖11克、氯化钠1.75克,每小包含主要成份氯化钾0.75克、碳酸氢钠1.25克。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39

国药准字H1402041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急、慢性腹泻造成的轻度脱水。

用法用量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oC。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临用时,将一袋(大、小各一包)溶于500毫升温水中,一般每日服用3000毫升,直至腹泻停止。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下列情况禁用:少尿或无尿,严重腹泻或呕吐,葡萄糖吸收障碍,肠梗阻,肠麻痹及肠穿孔。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急、慢性腹泻造成的轻度脱水。

药理作用

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因此正逐渐被其他消毒剂取代。

胃肠道不良反应可见恶心,刺激感,多因未按规定溶解本品,由于浓度过高而引起。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脑﹑肾﹑心功能不全及高钾血症患者慎用。2.腹泻停止后应立即停用。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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