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力农
氨力农

氨力农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氨力农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9448

生产企业: 辽宁药联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类型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尤其对洋地黄、利尿剂及扩血管药治疗无效的心衰患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氨力农
氨力农
丙戊酸钠片
丙戊酸钠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力农。

本品活性成份为丙戊酸钠。

生产企业

辽宁药联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448

国药准字H430208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各种类型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尤其对洋地黄、利尿剂及扩血管药治疗无效的心衰患者。

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氨力农: 1、氨力农静脉注射粉针每支加注射用氨力农溶剂1支温热,振摇,完全溶解后,再用适量的生理盐水稀释后使用。 2、负荷量:0.5-1.0mg/kg,5-10分钟缓慢静脉注射,继续以5-10μg/kg·min静脉滴注,单次剂量最大不超过2.5mg/kg,每日最大量<10mg/kg。疗程不超过2周。 3、应用期间不增加洋地黄的毒性,不增加心肌耗氧量,未见对缺血性心脏病增加心肌缺血的征象,故不必停用洋地黄、利尿剂及血管扩张剂。 氨力农注射液: 氨力农注射液用适量生理盐水稀释后,一般先以0.5-1.0mg/kg静脉注射5-10分钟,再以5-10μg/kg·min的速度静脉滴注,必要时30分钟后可再静脉注射0.5-1.0mg/kg一次,每日总剂量不宜超过5-10mg/kg,医师应依据病情随时调整剂量。

成人常用量:每日按体重15mg/kg或每日600~1200mg(3~6片)分2~...

副作用

严重低血压禁用。

1.常见不良反应表现为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胃肠道痉挛、可引起月经周期改变; 2.较少见短暂的脱发、便秘、倦睡、眩晕、疲乏、头痛、共济失调、轻微震颤、异常兴奋、不安和烦躁; 3.长期服用偶见胰腺炎及急性肝坏死; 4.可使血小板减少引起紫癜、出血和出血时间延长,应定期检查血相; 5.对肝功能有损害,引起血清碱性磷酸酶和氨基转移酶升高,服用2个月要检查肝功能; 6.偶有过敏; 7.偶有听力下降和可逆性听力损坏。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药能通过胎盘、动物试验有致畸的报道,孕妇应权衡利弊、慎用。本品亦可分泌入乳汁,浓度为母体血药1%~10%。应慎用。 儿童用药:本品可蓄积在发育的骨骼内,应注意。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用于各种类型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尤其对洋地黄、利尿剂及扩血管药治疗无效的心衰患者。

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药理作用

注射用氨力农: 1、可有胃肠反应、血小板减少(用药后2-4周)、室性心律失常、低血压及肝肾功能损害。 2、偶可见过敏反应,出现发热、皮疹、偶有胸痛、呕血、肌痛、精神症状、静脉炎及注射局部刺激。 3、长期口服副作用大,甚至导致死亡率增加,口服制剂已不再应用。 氨力农注射液: 1、主要表现为胃肠反应、血色素、血小板减少、室性心律失常、低血压及肝肾功能损害。另可表现为心悸,胸闷。 2、个别病人可出现发热、皮疹等过敏反应,偶有胸痛及注射局部刺激。

本品为抗癫痫药。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阐明。实验见本品能增加GABA的合成和减少GABA的降解,从而升高抑制性神经递质γ-氨基丁酸(GABA)的浓度,降低神经元的兴奋性而抑制发作。在电生理实验中见本品可产生与苯妥英相似的抑制Na[sup]+[/sup]通道的作用。对肝脏有损害。

注意事项

注射用氨力农: 1、氨力农在溶媒中成盐速度较慢,需40-60℃,温热、振摇、待溶解完全后,方可稀释使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成1-3mg/ml。 2、用药期间应监测心率、心律、血压、必要时调整剂量。 3、不宜用于严重瓣膜狭窄病变及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患者。急性心肌梗死或其他急性缺血性心脏病患者慎用。 4、合用强利尿剂时,可使左室充盈压过度下降,且易引起水、电解质失衡。 5、对房扑、房颤患者,因可增加房室传导作用导致心室率增快,宜先用洋地黄制剂控制心室率。 6、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7、尚无用于心肌梗死经验,应慎重。 8、应监测血小板计数和肝肾功能变化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2、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氨力农注射液: 1、用药期间,应监测心律(率)、血压、必要时调整剂量。 2、不宜用于重度瓣膜狭窄病。 3、因增强心肌收缩力,可能加重肥厚性心肌病的流出道梗阻。 4、合并用强利尿剂时,应注意使左室充盈压过度下降,必要时需补充水及电解质。 5、对房颤、房扑患者,因可增加房室传导作用导致心室率增快,宜先用洋地黄制剂控制心室率。 6、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7、急性心肌梗塞、孕妇、哺乳妇女、婴幼儿慎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见【注意事项】。 9、儿童用药:见【注意事项】。 10、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用药期间避免饮酒,饮酒可加重镇静作用; 2.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出现发作;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本品应逐渐增加用量,而被取代药应逐渐减少用量; 3.外科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药作用的增强。 4.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定期作全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 5.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 6.可使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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