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10022

生产企业: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维莫非尼片
维莫非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腮腺炎减毒活病毒。

本品主要活性成分为维莫非尼,以维莫非尼和琥珀酸醋酸羟丙甲纤维素固体分散体存在。 化学名称丙烷-1-磺酸{3-[5-(4-氯苯基)-1H- 吡咯并[2,3-b]吡啶-3-羰基]-2,4-二氟代苯基}- 酰胺。

生产企业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Roche Registration GmbH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110022

H201701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维莫非尼是一种低分子量、口服用的BRAF丝氨酸苏氨酸激酶激活酶抑制剂,选择性抑制致癌性BRAF激酶。维莫非尼在众多BRAF表达阳性的转移性黑色素瘤中均显示高抗癌疗效。基于此前的治疗疗效,以及有证据表明激活的BRAF激酶在多种类型癌症的细胞生长失调中发挥高度保守作用,因此,维莫非尼对表达BRAF V600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同样具有疗效。

用法用量

1、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复溶并摇匀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患者必须经由CFDA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的证明肿瘤为BRAFV600突变阳性,才可...

副作用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癜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禁忌

成分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维莫非尼是一种低分子量、口服用的BRAF丝氨酸苏氨酸激酶激活酶抑制剂,选择性抑制致癌性BRAF激酶。维莫非尼在众多BRAF表达阳性的转移性黑色素瘤中均显示高抗癌疗效。基于此前的治疗疗效,以及有证据表明激活的BRAF激酶在多种类型癌症的细胞生长失调中发挥高度保守作用,因此,维莫非尼对表达BRAF V600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同样具有疗效。

药理作用

1、常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4)可能出现轻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一般在1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出现睾丸炎。 (5)出现感觉神经性耳聋和急性肌炎。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个月;但本疫苗与风疹和麻疹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 8、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9、育龄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 10、严禁冻结。

服用本品前,患者必须获得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证实的BRAF V600突变阳性肿瘤评估结果。恶性肿瘤:皮肤鳞状细胞癌(cuSCC)在接受维莫非尼治疗的患者中,已报告皮肤鳞状细胞癌病例(包括被归类为角化棘皮瘤或混合型角化棘皮瘤亚型的病例)(参见【临床试验】和【不良反应】)。皮肤鳞状细胞癌通常发生于治疗早期。在维莫非尼临床试验中,与皮肤鳞状细胞癌相关的潜在风险因素包括年龄(≥ 65岁)、既往皮肤癌和长期日光暴露。皮肤鳞状细胞癌病例通常采用简单切除加以处理,且患者能够继续治疗,不需要剂量调整。建议所有患者在开始治疗前接受一次皮肤评估,并且建议在治疗过程中接受常规监测。对于任何可疑皮肤病变,均应切除,对标本进行皮肤病理评估,并按照当地标准进行治疗。维莫非尼停药后,监测应持续6个月,或直至开始另一种抗肿瘤治疗。应指导患者将发生的任何皮肤改变通知其医师。非皮肤鳞状细胞癌(非-cuSCC)已收到接受维莫非尼治疗的患者发生非皮肤鳞状细胞癌的报告。患者应接受头部和颈部检查,其中应包含治疗开始前的至少一次口腔粘膜视诊和淋巴结触诊,并在治疗期间每3个月检查一次。此外,患者在开始治疗前还应接受一次胸部CT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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