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10022

生产企业: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腹膜透析液(乳酸盐)(低钙)
腹膜透析液(乳酸盐)(低钙)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腮腺炎减毒活病毒。

本品为复方制剂。

生产企业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110022

国药准字H2007310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代谢性酸中毒,高镁血症

用法用量

1、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复溶并摇匀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给药方法: 本药品用于腹腔内注入,透析治疗。注入量、药液停滞时间、操作次数,根据症状、血液生化学指标及体液平衡的异常程度、年龄、体重等适当增减。注入及排液速度为每分钟300ml以下。 每次1.5~2L,腹腔内注入,4~8小时滞液,达到效果后,将液体排出。 (1)如果患者体液过剩不超过1kg/日(与本人无水肿标准体重比较),单独使用配方①,每天3~4次。(2)如果患者体液过剩超过1kg/日,配方②及配方①交替使用,每天共3~5次,其中配方②每天使用1~2次。 给药注意事项: ①注意给药、排出液的量: ②体液

副作用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癜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横隔膜缺损的患者(有引起向胸腔转移的可能,诱发呼吸困难)  腹部轻微挫伤或烧伤的患者(有可能妨碍挫伤或烧伤的治疗效果)。  有严重腹膜粘合的患者(腹部透析率低下)。  有尿毒症以外的出血性因素的患者(有可能因为出血引起蛋白质丧失亢进,全身状态恶化)。<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确定对妊娠、哺乳期妇女使用的安全性,对妊娠妇女、可能妊娠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在治疗上只有当判断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才予以使用(无使用经验)。儿童用药:尚未确定对未成年儿童、新生儿、幼儿及小儿使用的安全性(无使用经验)。老人用药:一般而言,高龄患者由于生理机能低下,易产生脱水症状,应注意注入液与排出液水份的管理,慎重的给药(参照给药注意事项③)。尚应密切观察血糖,并注意心血管功能是否适宜做腹膜透析。

成分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代谢性酸中毒,高镁血症

药理作用

1、常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4)可能出现轻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一般在1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出现睾丸炎。 (5)出现感觉神经性耳聋和急性肌炎。

腹膜透析是以腹膜为半透膜,腹膜毛细血管与透析液之间进行水和溶质的交换,电解质及小分子物质从浓度高的一侧向低的一侧移动(弥散作用),水分子则从渗透浓度低的一侧向渗透浓度高的一侧移动(渗透作用)。提高透析液浓度可达到清除体内水的目的。通过溶质浓度梯度差可使血液中尿毒物质从透析液中清除,并维持电解质及酸碱平衡,代替了肾脏的部分功能。低钙腹膜透析液配方的基本原则:(1)透析液用水必须严格无菌和无内毒素。(2)透析液电解质浓度与正常血浆相近,并可按临床发展情况予以调整:该配方中:①钠离子浓度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个月;但本疫苗与风疹和麻疹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 8、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9、育龄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 10、严禁冻结。

1、下列患者应慎用本品:腹膜炎、腹膜损伤、腹膜粘合及怀疑腹腔内有脏器疾患的患者(有可能诱发腹膜炎、腹膜损伤、腹膜粘连及腹腔内脏器病患)进行腹部手术后不久的患者(有可能妨碍手术部位愈合)。怀疑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有可能诱发糖代谢异常)。使用洋地黄的患者。(有可能诱发洋地黄中毒)食物摄取不良的患者(有可能使营养状态更加恶化)。腹部疝气的患者(有可能使腹部疝气恶化)。腰椎损伤的患者(有可能使腰椎损伤恶化)。患憩室炎的患者(有可能造成憩室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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