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10022

生产企业: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注射用盐酸丁卡因
注射用盐酸丁卡因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腮腺炎减毒活病毒。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丁卡因。

生产企业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110022

国药准字H2009322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本品用于硬膜外阻滞、蛛网膜下腔阻滞、神经传导阻滞、黏膜表面麻醉。

用法用量

1、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复溶并摇匀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本品为粉针,需加氯化钠注射液或灭菌注射用水溶解使用。药液浓度及用量按用途分别如下: 1、硬膜外阻滞:常用浓度为0.15%-0.3%溶液,与盐酸利多卡因合用,最高浓度为0.3%,一次常用量为40-50mg,极量为80mg。 2、神经传导阻滞:常用浓度0.1%-0.2%,一次常用量为40-50mg,极量为100mg。 3、粘膜表面麻醉:常用浓度1%,眼科用1%等渗溶液,耳鼻喉科用1%-2%溶液,一次限量为40mg。 4、蛛网膜下腔阻滞:常用其混合液(1%盐酸丁卡因1ml与10%葡萄糖注射液1ml、3%盐酸麻黄素1ml混合使用),一次常用量为10mg,15mg为限量,20mg为极量。

副作用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癜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过敏体质者禁用。 3、心、肾功能不全、重症肌无力等患者禁用。 4、禁用于浸润局麻、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

禁忌

成分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本品用于硬膜外阻滞、蛛网膜下腔阻滞、神经传导阻滞、黏膜表面麻醉。

药理作用

1、常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4)可能出现轻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一般在1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出现睾丸炎。 (5)出现感觉神经性耳聋和急性肌炎。

1、毒性反应:本品药效强度为普鲁卡因的10倍,毒性也比普鲁卡因高10倍,毒性反应发生率也比普鲁卡因高。常由于剂量大、吸收快或操作不当引起,如误注入血管使血药浓度过高等。用药过量的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目眩、继之寒战、震颤、恐慌、最后可致惊厥和昏迷,并出现呼吸衰竭和血压下降,需及时抢救。 2、变态反应:对过敏患者可引起猝死,即使表面麻醉时也需注意。 3、可产生皮疹或荨麻疹,颜面、口或(和)舌咽区水肿等。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个月;但本疫苗与风疹和麻疹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 8、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9、育龄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 10、严禁冻结。

1、本品为酯类局麻药,过敏反应罕见,与普鲁卡因可能有交叉过敏反应。故对普鲁卡因或具有对氨基苯甲酸结构的药物过敏者慎用。 2、大剂量可致心脏传导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出现抑制。 3、药液不得注入血管内,注射时需反复抽吸,不可有回血。 4、对小儿、年老体弱、营养不良、饥饿状态易出现毒性反应,应减量。 5、肝功能不全、血浆胆碱脂酶活动减弱时应减量。 6、皮肤或粘膜表面损伤、感染严重的部位需慎用。 7、椎管内麻醉时尤其须调节阻滞平面,并随时观察血压和脉搏的变化。 8、神经传导阻滞、硬膜外阻滞以及蛛网膜下腔阻滞,由于使用不当致死已屡见;为了防止中毒、死亡,在用药期间即使表面粘膜麻醉也应监测: (1)呼吸与循环系统的功能状态,包括心血管情况。 (2)中枢神经活动,兴奋或抑制。 (3)胎儿心率。同时对呼吸和循环等方面的意外,应做到有预见,觉察及时,防治和抢救得法,没有时间上延误。 9、本品的毒性与给药途径、给药速度、药液浓度、注射部位、是否加入肾上腺素等有关,必须严格操作和管理,控制单位时间内的用量,按本说明书的介绍给药。 10、给予最大用量后应休息3小时以上方准行动。 11、注射器械不可用碱性物质如肥皂、煤酚皂溶液等洗涤消毒。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大量孕激素的分泌,增加对局部麻药的敏感性,因此孕妇使用局部麻药作硬膜外阻滞时用量需减少。 (2)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见药物进入乳汁的报道。 13、儿童用药:5岁以内小儿慎用。 14、老年用药:60岁以上老年患者,根据病情酌情减量。 15、药物过量:用药剂量过大易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毒性反应,需停药给氧、补液、药物对症治疗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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