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10022

生产企业: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青霉素V钾
青霉素V钾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腮腺炎减毒活病毒。

本品主要成分为青霉素V钾。

生产企业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110022

国药准字H130212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本品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及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螺旋体感染和作为风湿热复发和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

用法用量

1、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复溶并摇匀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青霉素V钾片:口服。 1、成人: (1)链球菌感染:一次118-236mg,每6-8小时1次,疗程10日。 (2)肺炎球菌感染:一次236-472mg,每6小时1次,疗程至退热后至少2日。 (3)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咽峡炎):一次236-472mg,每6-8小时1次。 (4)预防风湿热复发:一次236mg,一日2次。 (5)预防心内膜炎,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本品1.888g,6小时后再加服0.944g(27kg以下小儿剂量减半)。 2、小儿:按体重,一次2.36-8.78mg/kg,每4小时1次;或一次3.54-13.2mg/kg,每6小时1次;或一次4.72-17.6mg/kg,每8小时1次。 青霉素V钾颗粒:口服。 1、成人: (1)链球菌感染:一次125-250mg(1-2包),一日3-4次,疗程10天。 (2)肺炎球菌感染:每次250-500mg(2-4包),一日4次。疗程至热退后至少2天。 (3)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咽峡炎):一次250-500mg(2-4包),一日3-4次。 (4)预防风湿热复发:一次250mg(2包),一日2次。 (5)预防心内膜炎,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2g(16包),6小时后再加服1g(8包)(27kg以下儿童剂量减半)。 2、小儿:按体重,一次2.5mg-9.3mg/kg,一日6次,或一次3.75-14mg/kg,一日4次;或5-18.7mg/kg,一日3次。口服。 青霉素V钾胶囊:口服。 1、成人 (1)链球菌感染:一次0.118-0.236g(1/2-1粒),每6-8小时1次,疗程10日。 (2)肺炎球菌感染:一次0.236-0.472g(1-2粒),每6小时1次,疗程至退热后至少2日。 (3)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咽峡炎):一次0.236-0.472g(1-2粒),每6-8小时1次。 (4)预防风湿热复发:一次0.236g(1粒),一日2次。 (5)预防心内膜炎: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本品1.888g(8粒),6小时后再加服0.944g(4粒)(27kg以下小儿剂量减半)。 2、小儿:按体重,一次0.00236-0.00878g/kg,每4小时1次;或一次0.00354-0.01322g/kg,每6小时1次;或一次0.00472-0.01765g/kg,每8小时1次。 青霉素V钾分散片:加入温水内分散后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患者推荐量为: 1、链球菌感染每次125-250mg,每6-8小时1次,疗程10天。 2、肺炎球菌感染每次250-500mg,每6小时1次,疗程至热退后至少2天。 3、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氏咽峡炎)每次250-500mg,每6-8小时1次。 4、预防风湿热复发每次250mg,每日2次。 5、预防心内膜炎时,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2g,6小时后再服1g(27kg以下儿童剂量减半)。 6、12岁以下儿童:15-56mg/kg/天,分3-6次服用。

副作用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癜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本品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及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螺旋体感染和作为风湿热复发和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

药理作用

1、常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4)可能出现轻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一般在1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出现睾丸炎。 (5)出现感觉神经性耳聋和急性肌炎。

1、常见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及黑毛舌。 2、过敏反应: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荨麻疹及其他血清病样反应、喉水肿、药物热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 3、二重感染: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可致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或白念珠菌感染(舌苔呈棕色甚至黑色)。 4、少见溶血性贫血、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神经毒性和肾毒性等。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个月;但本疫苗与风疹和麻疹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 8、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9、育龄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 10、严禁冻结。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5、治疗链球菌感染时疗程需10日,治疗结束后宜作细菌培养,以确定链球菌是否已清除。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故孕妇慎用。 (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10、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11、药物过量:本品过量的处理以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为主,血液透析可加速本品的排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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