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10022

生产企业: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益多酯胶囊
益多酯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腮腺炎减毒活病毒。

本品主要成分为益多酯。

生产企业

科兴(大连)疫苗技术有限公司

辽宁倍奇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110022

国药准字H210213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作用强于降胆固醇作用。

用法用量

1、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复溶并摇匀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1、本品宜在餐后或餐时口服,服用本品3个月后,如无效,应停用本品。 2、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25g,一日2次,随治疗反应可增加至一次0.25g,一日3次。如合并高尿酸血症,可开始时一次0.25g,每日3次。治疗后血脂正常,可改用一次0.25g,每日2次维持。

副作用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癜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1、对益多酯过敏的患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或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的患者禁用。本品可促进胆固醇排泄增多,使原已较高的胆固醇水平增加。 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因为在肾功不全的患者服用本品有可能导致横纹肌溶解和严重高血钾;肾病综合征引起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禁用,因其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 4、患胆囊疾病、胆石症者禁用,本品可使胆囊疾患症状加剧而需要手术。

禁忌

成分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腮腺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作用强于降胆固醇作用。

药理作用

1、常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4)可能出现轻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一般在1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出现睾丸炎。 (5)出现感觉神经性耳聋和急性肌炎。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如消化不良、恶心、饱胀感、胃部不适等。其他较少见的不良反应还有头痛、头晕、乏力、皮疹、瘙痒、阳萎,贫血及白细胞减少等。个别病例有血氨基转移酶升高。 2、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他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 3、本品有增加患胆石症的危险。氯贝丁酸衍生物类可从3方面影响类固醇的代谢,它们可抑制胆固醇的合成,抑制胆汁酸的合成,加强胆固醇从胆汁中的排泌,后两个因素可使胆汁中的胆固醇饱和度增加,因此可能导致某些患者形成胆结石,但同时还可能存在其他影响因素。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个月;但本疫苗与风疹和麻疹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 8、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9、育龄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 10、严禁冻结。

1、本品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脂、肝肾功能、血细胞计数、血肌酸磷酸激酶。 2、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 3、在服用本品之前,应尽量先采用饮食疗法、锻炼和减肥,以及控制糖尿病和甲状腺机能减退等方法来控制血脂水平,无效时再使用药物治疗。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 5、儿童用药:儿童服用本品的研究尚不充分,应用时须权衡利弊。 6、老年用药:老年人应根据肝肾功能状态调节用药剂量。 7、药物过量:当发生药物过量时,应采取系统性支持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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