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杨酸苯甲酸松油搽剂
水杨酸苯甲酸松油搽剂

水杨酸苯甲酸松油搽剂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水杨酸苯甲酸松油搽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4362

生产企业: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足癣。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水杨酸苯甲酸松油搽剂
水杨酸苯甲酸松油搽剂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44毫克,苯甲酸60毫克,松馏油0.3毫升,辅料为: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生产企业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362

国药准字H199932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足癣。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1-2次,局部涂搽。

口服。成人一次10~30毫升,儿童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湿疹、糜烂或急性炎症时禁用。

偶见胃部不适。

禁忌

成分

用于足癣。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注意事项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该药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该药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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