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丹注射液
香丹注射液

香丹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香丹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2015

生产企业: 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扩张血管,增进冠状动脉血流量。用于心绞痛,亦可用于心肌梗塞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香丹注射液
香丹注射液
小儿安散(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
小儿安散(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
主要成分

丹参降香.辅料为聚山梨酯80.

本品主要成分为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包含:磺胺二甲嘧啶0.15g﹑磺胺脒0.1g﹑碳酸氢钠0.1g。

生产企业

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2015

国药准字H4402422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扩张血管,增进冠状动脉血流量。用于心绞痛,亦可用于心肌梗塞等。

呼吸道感染,中耳炎,肠炎,结膜炎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一次2ml,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10~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口服。未满1周岁半包;1~2周岁1包;3~5周岁1包半;6~8周岁2包;9~12周岁2包半,一日4次,首次加倍服用。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含有丹参、降香制剂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2.香丹注射液含有聚山梨酯-80,对聚山梨酯-80类制剂过敏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3.严重肝功损害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引起核黄疸和新生儿溶血,故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不宜应用。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扩张血管,增进冠状动脉血流量。用于心绞痛,亦可用于心肌梗塞等。

呼吸道感染,中耳炎,肠炎,结膜炎

药理作用

全身性损害: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紫绀、发热、寒战、晕厥等。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胸闷、咳嗽、喘憋、喉水肿等。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

磺胺二甲嘧啶抗菌谱为对非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具有抗菌作用。但近年来细菌对本品的耐药性增高,尤其是链球菌属、奈瑟菌属以及肠杆菌科细菌。其抑菌机制在于结构上类似对氨基苯甲酸(PABA),可与PABA竞争性作用于细菌体内的二氢叶酸合成酶,从而阻止PABA作为原料合成细菌所需的叶酸,减少具有代谢活性的四氢叶酸的量,而后者则是细菌合成嘌呤、胸腺嘧啶核苷和脱氧核糖核酸(DNA)的必需物质,因此抑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和长期连续用药。4.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慎用。5.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品以及配置后的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得使用。6.药品稀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不得随意改变稀释液的种类、稀释浓度和稀释溶液用量。配药后应坚持即配即用,不宜长时间放置。7.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中药注射液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8.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9.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缓慢滴注,同时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采取积极措施救治患者。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3.磺胺药的作用可被对氨基苯甲酸及其衍生物(普鲁卡因、丁卡因)所拮抗﹐此外脓液以及组织的分解产物的存在也起拮抗作用﹐因其可提供细菌生长的必需物质。4.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损害、血卟啉症、肾功能损害。5.服药期间﹐宜多饮开水。6.治疗中注意:(1)全血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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