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桂油
肉桂油

肉桂油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肉桂油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718

生产企业: 广东一力罗定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外用治风湿及皮肤瘙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肉桂油
肉桂油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樟科植物肉桂的干燥枝、叶经水蒸气蒸镏得到的挥发油。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生产企业

广东一力罗定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718

国药准字H2018333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外用治风湿及皮肤瘙痒。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02-0.2ml,一日0.06-0.6ml。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外用治风湿及皮肤瘙痒。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与皮肤接触有害。 2、刺激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 3、与皮肤接触可能致敏。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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