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桂油
肉桂油

肉桂油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肉桂油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718

生产企业: 广东一力罗定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外用治风湿及皮肤瘙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肉桂油
肉桂油
盐酸昂丹司琼氯化钠注射液
盐酸昂丹司琼氯化钠注射液
主要成分

樟科植物肉桂的干燥枝、叶经水蒸气蒸镏得到的挥发油。

盐酸昂丹司琼

生产企业

广东一力罗定制药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718

国药准字H200404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外用治风湿及皮肤瘙痒。

恶心、呕吐、眩晕、头痛、腹泻、便秘、皮疹、过敏反应。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02-0.2ml,一日0.06-0.6ml。

本品供静脉滴注用药。给药剂量视呕吐严重程度而定。成人剂量一般每天8mg。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在化疗前30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滴注本品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外用治风湿及皮肤瘙痒。

恶心、呕吐、眩晕、头痛、腹泻、便秘、皮疹、过敏反应。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本品是一种选择性的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剂。其作用机理尚不完全明确,可能是通过拮抗外周迷走神经末梢和中枢化学感受区中的5-HT3受体,从而阻断因化疗和手术等因素促进小肠嗜铬细胞释放5-羟色胺,兴奋迷走传入神经而导致的呕吐反射。本品选择性较高,无锥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副作用。毒理研究:生殖毒性:本品经口给药剂量达15mg/kg/天时,对雄性和雌性大鼠的生育力和一般生殖行为无明显影响。动物试验结果未表现出致畸胎作用。

注意事项

1、与皮肤接触有害。 2、刺激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 3、与皮肤接触可能致敏。

本说明中所涉及到的使用剂量均以昂丹司琼计。肾衰竭病人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给药途径。肝脏功能中度或严重衰竭病人,本品在体内消除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天不应超过8mg。在化疗前可静脉滴注地塞米松磷酸钠,以缓解病人的不适症。不宜用于心功能不全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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