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桂油
肉桂油

肉桂油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肉桂油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718

生产企业: 广东一力罗定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外用治风湿及皮肤瘙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肉桂油
肉桂油
硝酸咪康唑胶囊
硝酸咪康唑胶囊
主要成分

樟科植物肉桂的干燥枝、叶经水蒸气蒸镏得到的挥发油。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酸咪康唑。

生产企业

广东一力罗定制药有限公司

河北东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718

国药准字H130218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外用治风湿及皮肤瘙痒。

本品用于治疗肠道念珠菌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02-0.2ml,一日0.06-0.6ml。

饭后口服。疗程视病情而定。 1、成人一次0.25-0.5g,一日0.5-1g。 2、小儿口服初始剂量为每日30-60mg/kg,而后减为每日10-20mg/kg;婴儿每日30mg/kg,分2次给药。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一岁以下婴儿、孕妇、肝功能障碍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外用治风湿及皮肤瘙痒。

本品用于治疗肠道念珠菌感染。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1、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和食欲减退。 2、少数患者可发生皮肤瘙痒、皮疹、头晕、发冷、发热等,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偶可发生正常红细胞性贫血、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如胆固醇和三酰甘油的升高)。偶可致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轻度升高。

注意事项

1、与皮肤接触有害。 2、刺激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 3、与皮肤接触可能致敏。

1、治疗期间定期检查周围血象、血胆固醇、三酰甘油、血清氨基转移酶等。 2、动物试验显示咪康唑对胎儿有毒性,因此孕妇禁用本品。本品是否会分泌进入乳汁尚不明确,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3、儿童用药:由于儿童处在生长发育期,肝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4、老年用药:对肝功能出现减退的老年患者,用药量应酌减。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显示咪康唑对胎儿有毒性,因此孕妇禁用本品。本品是否会分泌进入乳汁尚不明确,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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