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拉西坦颗粒
吡拉西坦颗粒

吡拉西坦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吡拉西坦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3697

生产企业: 辽宁美大康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和思维功能减退,亦可用于老年精神衰退综合症、老年性痴呆、儿童智力发育迟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吡拉西坦颗粒
吡拉西坦颗粒
复方木鸡合剂
复方木鸡合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拉西坦。

云芝提取物、核桃楸皮、山豆根、菟丝子。

生产企业

辽宁美大康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3697

国药准字Z200441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和思维功能减退,亦可用于老年精神衰退综合症、老年性痴呆、儿童智力发育迟缓等。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8-1.6g(半袋-1袋),每日3次,3-6周为1疗程。老人及儿童用量减半。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4周,连用2个疗程。

副作用

1、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新生儿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头晕、胃部不适、轻度腹泻。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和思维功能减退,亦可用于老年精神衰退综合症、老年性痴呆、儿童智力发育迟缓等。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1、消化道不良反应常见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胀、腹痛等,症状的轻重与服药剂量直接相关。 2、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兴奋、易激动、头晕、头痛和失眠等,但症状轻微,且与服用剂量大小无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失。 3、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转氨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关。

注意事项

1、肝、胃功能不全者慎用,并适当减小剂量。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易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 (2)哺乳期妇女用药指征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新生儿禁用。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 (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 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 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 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 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4)偶有沉淀,请摇匀后一并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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