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母颗粒
益母颗粒

益母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益母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1993

生产企业: 大连珍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益母颗粒
益母颗粒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当归、黄芪、阿胶、益母草、陈皮。辅料为蔗糖、糊精。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生产企业

大连珍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993

国药准字H2018313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一般一次1滴,一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副作用

月经过多者忌服。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其余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3.每支开启使用一次后不可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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