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母颗粒
益母颗粒

益母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益母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1993

生产企业: 大连珍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益母颗粒
益母颗粒
麝香祛痛搽剂
麝香祛痛搽剂
主要成分

当归、黄芪、阿胶、益母草、陈皮。辅料为蔗糖、糊精。

人工麝香、红花、樟脑、独活、冰片、龙血竭、薄荷脑、地黄、三七。辅料:乙醇。

生产企业

大连珍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993

国药准字Z2009339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骨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挫伤。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外用,搽涂患处,按摩5~10分钟至患处发热,一日2~3次;软组织扭伤严重或者有出血者,将药液浸湿的棉垫敷于患处。

副作用

月经过多者忌服。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骨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挫伤。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注意事项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忌生冷、油腻食物。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5.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6.软组织扭伤严重或者有初学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或者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时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者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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