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母颗粒
益母颗粒

益母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益母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1993

生产企业: 大连珍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益母颗粒
益母颗粒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主要成分

当归、黄芪、阿胶、益母草、陈皮。辅料为蔗糖、糊精。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

生产企业

大连珍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意大利JanssenCilagS.p.A.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993

H201400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慢性特发性便秘、糖尿病性胃轻瘫、胃食管反流病、手术后胃排空延迟、神经性厌食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用法:口服。可在一天中任何时间服用,餐前餐后均可。 成人:每日1次,每次2mg。 老年患者(>65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mg,如有需要,可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2mg。 儿童及青少年:不建议儿童及小于18岁的青少年使用本品。 肾功能障碍患者: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GFR<30mL/min/1.73m2)的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mg。轻到中度肾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肝功能障碍患者: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Child-PughC级)的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mg。轻到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

副作用

月经过多者忌服。

1、对本品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2、肾功能障碍需要透析的患者。 3、由于肠壁结构性或功能性异常引起的肠穿孔或梗阻、闭塞性肠梗阻、严重肠道炎性疾病,如克罗恩氏病、溃疡性结肠炎和中毒性巨结肠/巨直肠的患者。 4、近期接受过肠部手术的患者。

禁忌

成分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慢性特发性便秘、糖尿病性胃轻瘫、胃食管反流病、手术后胃排空延迟、神经性厌食症。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使用本品治疗之前,需要彻底了解患者病史及检查情况,以排除继发性原因导致的便秘,并确定患者在至少6个月时间内使用轻泻剂而无法达到充分缓解。 2、虽然轻泻剂在关键性临床试验中被用作临时急救缓解性用药,但尚未评估本品联合轻泻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仅在慢性功能性便秘治疗中得到证明。尚未评估本品用于存在继发原因的便秘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包括内分泌疾病、代谢性疾病和神经性疾病引起的便秘,因此不建议这些患者使用本品。尚未证实本品对药物相关性便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其中包括由于阿片类药物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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