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吗啉胍
盐酸吗啉胍

盐酸吗啉胍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吗啉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4996

生产企业: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盐酸吗啉胍片:用于病毒性结膜炎,流行性点状角膜炎以及其他病毒性眼部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吗啉胍
盐酸吗啉胍
欧贝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欧贝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吗啉胍。

2.3.9-四氢-9-甲基-3-[(2-甲基-1H-咪唑-1-基)-甲基]-4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生产企业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4996

国药准字H1097006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盐酸吗啉胍片:用于病毒性结膜炎,流行性点状角膜炎以及其他病毒性眼部感染等。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吗啉胍滴眼液:滴入结膜囊,一次1-2滴,每2小时1次。 盐酸吗啉胍片:口服,成人一次0.2g,一日3-4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mg/kg,分3次服用。 盐酸吗啉胍注射液:肌内注射,一次100mg,一日1-2次。

对于高度催吐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放射引起的呕吐: 口服,8mg/次,3次/日;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 在麻醉诱导前10分钟静脉输注4-8mg,若有必要,可每隔8小时重复给药一次,疗程1-2天; 对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者,可缓慢静脉注射4-8mg治疗; 预防和治疗椎管内吗啡止痛所致恶心呕吐:术毕注射4-8mg。 与地塞米松联用控制急性恶心、呕吐 化疗前40分钟静注地塞米松10mg 化疗前20分钟静注欧贝8mg 化疗后口服欧贝,4mg/次,2次/日,连用2天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胃肠道梗阻者、对欧贝过敏者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禁忌

成分

盐酸吗啉胍片:用于病毒性结膜炎,流行性点状角膜炎以及其他病毒性眼部感染等。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药理作用

个别患者可有出汗,食欲不振,低血糖等反应。

少有头痛﹑便秘,偶有皮疹,但均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注意事项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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