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吗啉胍
盐酸吗啉胍

盐酸吗啉胍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吗啉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4996

生产企业: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盐酸吗啉胍片:用于病毒性结膜炎,流行性点状角膜炎以及其他病毒性眼部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吗啉胍
盐酸吗啉胍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吗啉胍。

盐酸氟桂利嗪。

生产企业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4996

国药准字H200032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盐酸吗啉胍片:用于病毒性结膜炎,流行性点状角膜炎以及其他病毒性眼部感染等。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吗啉胍滴眼液:滴入结膜囊,一次1-2滴,每2小时1次。 盐酸吗啉胍片:口服,成人一次0.2g,一日3-4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mg/kg,分3次服用。 盐酸吗啉胍注射液:肌内注射,一次100mg,一日1-2次。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禁忌

成分

盐酸吗啉胍片:用于病毒性结膜炎,流行性点状角膜炎以及其他病毒性眼部感染等。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药理作用

个别患者可有出汗,食欲不振,低血糖等反应。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乏力现象可能会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请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医生应定期(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观察患者,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由于可能引起困倦(尤其在服药初期),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本品可能会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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