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900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非那雄胺片
非那雄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本品主要成份为非那雄胺。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900

国药准字H201933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本品适用于治疗男性秃发(雄激素性秃发),能促进头发生长并防止继续脱发。本品不适用于妇女(参见孕妇和临床研究部分)和儿童。

用法用量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 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推荐剂量为每天一次,一次一片(1mg),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服。一般在连续用药三个月或更长时间才能观察到头发生长增加、头发数目增加和/或防止继续脱发的效果。建议持续用药以取得最大疗效,停止用药后疗效可在12个月内发生逆转。

副作用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通常轻微,一般不必中止治疗。文献报道:(1)在3200多例男性患者参加的一系列临床研究中对非那雄胺治疗秃发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价。在3项为期12个月、由多个研究中心参加.安慰剂对照的双盲研究中.本品治疗的安全性和安慰剂相似。接受本品治疗的945例男性患者有1.7%因不良反应中止治疗,用安慰剂的934例男性患者则有2.1%因不良反应中止治疗。(2)在这些研究中,接受本品治疗的男性患者有≥1%的人出现下列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性欲减退(本品1.8%,安慰剂1.3%)及勃起功能障碍(本品1.3%,安慰剂0.7%)。此外,接受本品治疗的男性患者有0.8%出现射精量减少,安慰剂对照组0.4%。中止本品治疗后这些不良反应消失,也有许多患者在继续用药过程中这些不良反应自行消失。在另一项研究中检测了本品对射精量的影响,发现与安慰剂无差异。(3)在使用本品5年的病人中,观察到的上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减少至≤0.3%。其余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禁用于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2.因为II型5a-还原酶抑制剂会抑制某些组织中睾酮向双氢睾酮的转化,所以这类抑制剂(包括非那雄胺)如用于孕妇可引起男性胎儿外生殖器发育畸形。3.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不应接触破碎的非那雄胺片剂。因为药物可能被吸收继而对男性胎儿产生危害。完整的片剂有外层包膜,以防止在正常操作中接触到药品的活性成份。5.哺乳妇女:本品不适用于妇女。尚不清楚非那雄胺是否随人乳分泌。儿童用药:本品不适用于儿童。老年用药:尚未在老年男性忠者中进行本品治疗男性秃发的临床研究。

成分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本品适用于治疗男性秃发(雄激素性秃发),能促进头发生长并防止继续脱发。本品不适用于妇女(参见孕妇和临床研究部分)和儿童。

药理作用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应为<1μ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份,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孕妇用药的D类,即对人类有一定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到达胎儿组织,可能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10、儿童用药: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12、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阿米卡星。

1.在对18至41岁男性进行的临床研究中,应用本品12个月后血清前列腺特异抗原[PSA]从0.7ng/ml的基础水平降至0.5ng/ml。本品在用于治疗患有良性前列腺增生(BPH)的老年男性秃发病人时必须考虑到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水平会降低约50%。 2.没有数据显示保法止对于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有影响。 3.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4.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5.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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