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900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阿托伐他汀钙片
阿托伐他汀钙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阿托伐他汀钙,化学名称为:[R-(R*,R*)]-2-(4-氟苯基)-β,δ-二羟基-5-(1-甲基乙基)-3-苯基-4-[(苯胺基)羰基]-1H-吡咯-1-庚酸钙盐(2:1)三水合物。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900

国药准字H2020310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包括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型)或混合性高脂血症(相当于Fredrickson分类法的IIa和lIb型)患者,如果饮食治疗和其它非药物治疗疗效不满意,应用本品可治疗其总胆固醇升高、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升高、载脂蛋白B升高和甘油三酯升高。在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阿托伐他汀钙可与其它降脂疗法合用或单独使用(当无其它治疗手段时),以降低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用法用量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 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病人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进行标准的低胆固醇饮食控制,在整个治疗期间也应维持合理膳食。应根据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基线水平、治疗目标和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剂量的个体化调整。常用的起始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剂量调整时间间隔应为4周或更长。阿托伐他汀钙片最大剂量为每天一次80mg。阿托伐他汀每日用量可在一天内的任何时间一次服用,并不受进餐影响。对于确诊的冠心病患者或缺血事件危险性增加的其他患者治疗目标是LDL-C<3mmol/L(或<115mg/dL)和总胆固醇<5mmol/L(或<190mg/dL)。摘自---动脉粥样硬化杂志1998年第140期199-270页“在临床实践中冠心病的防治:欧洲冠脉疾病预防第二次联合建议”。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性高脂血症的治疗大多数患者服用阿托伐他汀钙每日一次10mg,其血脂水平可得到控制。治疗2周内可见明显疗效,治疗4周内可见最大疗效。长期治疗可维持疗效。杂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治疗患者初始剂量为每日10mg。应遵循剂量的个体化原则并每4周为时间间隔逐步调整剂量至每日40mg。如果仍然未达到满意疗效,可选择将剂量调整至最大剂量每日80mg或以每日40mg本品配用胆酸螯合剂治疗。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治疗在一项由64例患者参加的慈善性用药研究中,其中46例患者有相应的LDL受体信息。这46例患者的LDL—C平均下降21%。本品的剂量可增至每日80mg。对于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是每日10—80mg。阿托伐他汀钙应作为其它降脂治疗措施(女LDL血浆透析法)的辅助治疗。或当无这些治疗条件时,本品可单独使用。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剂量肾脏疾病既不会对本品的血浆浓度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其降脂效果产生影响,所以无需调整剂量。

副作用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对阿托伐他汀钙片所含的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活动性肝病患者、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上限3倍且原因不明者、肌病、孕期、哺乳期及任何未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禁用本品。

禁忌

成分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包括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型)或混合性高脂血症(相当于Fredrickson分类法的IIa和lIb型)患者,如果饮食治疗和其它非药物治疗疗效不满意,应用本品可治疗其总胆固醇升高、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升高、载脂蛋白B升高和甘油三酯升高。在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阿托伐他汀钙可与其它降脂疗法合用或单独使用(当无其它治疗手段时),以降低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药理作用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便秘、胃肠胀气、消化不良和腹痛,通常在继续用药后缓解。临床试验中低于2%的患者因与本品有关的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根据临床研究的数据和上市后广泛经验,本品的不良事件如下述。按照惯例,不良事件的估计频率排序为:常见(<1/100,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胃肠道异常常见:便秘,胃肠胀气,消化不良,恶心,腹泻。不常见:厌食,呕吐。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不常见:血小板减少症。免疫系统异常:常见:变态反应。非常罕见:过敏反应。内分泌紊乱:不常见:脱发,高糖血症,低糖血症,胰腺炎。精神:常见:失眠。不常见:健忘症。神经系统异常:常见:头痛,头晕,感觉异常,感觉迟钝。不常见:外周神经病。肝胆异常:罕见:肝炎,胆汁淤积性黄疸。皮肤/四肢:常见:皮疹,瘙痒。不常见:风疹。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大疱性皮疹(包括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毒性表皮松解症)耳-迷路异常:不常见:耳鸣。骨骼肌肉异常:常见:肌痛,关节痛。不常见:肌病。罕见:肌炎,横纹肌溶解症。生殖系统异常:不常见:阳痿。一般异常:常见:衰弱,胸痛,背痛,外周水肿。不常见:不适,体重增加。研究:与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相同,曾报道服用本品的患者出现转氨酶升高。不过这些改变通常是轻微、一过性的,并不需要中断治疗。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具有临床意义的血清转氨酶升高(>正常上限3倍)的发生率为008%。所有患者中发生的这些改变均与剂量相关并且都是可逆性的。与其它临床试验中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相似,服用本品的患者中有2.5%的病人出现血清磷酸肌酸激酶(CPK)升高大于正常上限3倍。服用本品的患者中有O.4%的病人其磷酸肌酸激酶升高大于正常上限10倍。(参见【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应为<1μ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份,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孕妇用药的D类,即对人类有一定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到达胎儿组织,可能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10、儿童用药: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12、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阿米卡星。

肝脏影响开始治疗前应做肝功检查并定期复查。患者出现任何提示有肝脏损害的症状或体征时应检查肝功能。转氨酶水平升高的患者应加以监测直至恢复正常。如果转氨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建议减低剂量或停用(见【不良反应】)。过量饮酒和/或曾有肝疾病史患者慎用本品。骨骼肌影响与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一样,在罕见情况下,阿托伐他汀可能影响骨骼肌,引起肌痛、肌炎和肌病,可能进展为威胁生命的横纹肌溶解症,表现为CPK明显升高(超过正常上限10倍以上)、肌球蛋白血症和肌球蛋白尿,导致肾衰。治疗前阿托伐他汀慎用于易感横纹肌溶解症的患者。下列情况应在治疗前测定CPK:——肾功能异常——甲状腺功能低下——个人或家族遗传性肌病史——既往他汀或贝特类药物肌损伤史——既往肝病史和/或大量饮酒——对于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根据是否存在其他横纹肌溶解症易感因素,来判断该项检查的必要性。在上述情况下,应权衡治疗危险.治疗获益比,推荐进行临床监测。若基线CPK水平明显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不应开始治疗。肌酸磷酸激酶测定剧烈运动或存在任何可能使CPK增加的因素时,不应测定CPK,这会使结果解释发生困难。如CPK基线水平显著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应于5—7天内复查以核实结果。治疗过程中——患者应迅速报告肌痛、抽筋或无力(尤当伴有不适或发热时)。——若正在服药过程中出现以上症状,应测定CPK。一旦发现显著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应终止治疗。——如果肌肉症状严重,引起13常不适,即使CPK水平<5倍正常上限,也应考虑终止治疗。——若症状缓解,CPK水平恢复正常,在密切监测下,可重新使用阿托伐他汀或换用另一类他汀,应从最小剂量开始。——如临床上发生CPK水平超过正常上限10倍或确诊/疑诊横纹肌溶解症时,必须停用阿托伐他汀。阿托伐他汀与下列药物合用可增加发生横纹肌溶解的危险性如:环孢菌素,红霉素,克拉霉素,依曲康唑,酮康唑,奈法唑酮,烟酸,吉非贝齐,其他纤维酸衍生物或HIV蛋白酶抑制剂(见【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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