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900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注射液(25R)
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注射液(25R)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本品活性成份为:赖脯胰岛素25%精蛋白锌赖脯胰岛素75%辅料:注射用水,磷峻氢二钠,甘油,液体苯酚,间甲酚,硫酸鱼精蛋白,氧化锌,可能含有盐酸或氢氧化钠(pH调节剂)。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900

国药准字S201400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适用于需要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

用法用量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 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使用剂量须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而定。本品可在餐前即时注射。必要时,也可在饭后立即注射。本品只能以皮下注射方式给药。在任何情况下,本品都不能采取静脉输注方式给药。皮下注射的部位为上臂、大腿、臀部及腹部。应轮换注射部位,同一个注射部位每月注射不能超过一次。皮下注射本品时须小心谨慎,不可将药液注入血管中。注射完毕后,不要挤压与按摩注射部位。必须教育患者正确使用注射器。对于不同个体或同一个体的不同时间,胰岛素的作用时间不尽相同。因此,和其他胰岛素制剂一样,本品的作用时间随注射剂量、注射部位、血供情况、体温及运动会有所改变。使用及操作说明:剂量的配置使用前将本品笔芯在手心中旋转10次、以180°反转10次至其中的药液呈均匀的混悬状态或乳浊液,如未达到均匀混悬状则重复上述动作直至混合均匀为止。容器内的小玻璃珠有助于药液的混匀。不得剧烈振摇笔芯,否则产生的泡沫将影响剂量的准确测量。应经常对药液容器进行检查,如发现出现团块或有粘结于瓶底或瓶壁类似“霜”的10包颗粒出现时,则不能使用。本品笔芯不能与其他胰岛素制剂混合。本装置只能一次性使用,不能再次填充。本品笔芯配合优伴系列笔式注射器使用。在每支笔中部附有笔的结构、笔芯和针头的安装以及胰岛素注射液的用法等说明。注射注射前请洗净双手。选好注射部位。用酒精棉球消毒注射部位皮肤。拔下针头的外帽。将注射部位的皮肤用手抚平、崩紧,轻轻捏起,按操作说明皮下注射给药。按压按钮。拔出针头,轻轻按住注射部位数秒。不能揉搓注射部位。注射完毕后,立即用针头外帽拆卸针头,妥善地将其丢弃处置。轮换使用注射部位,同一部位一个月内不能使用多次。

副作用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低血糖患者,对赖脯胰岛素及其他组分过敏的患者。

禁忌

成分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适用于需要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

药理作用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糖尿病患者接受胰岛素治疗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低血糖。严重的低血糖可导致意识丧失,极端情况下可导致死亡。对低血糖发生的频率未予明确,因为低血糖由胰岛素剂量及其它因素(如饮食及锻炼)共同引起。常见注射部位出现局部不适(1/100至1/10),例如红肿、瘙痒等。这些反应常常在几天到几周后自然消失;有时这些反应也与除注射胰岛素之外的其它因素有关,例如,消毒剂对皮肤的刺激或注射技术不佳。全身过敏的情况罕见(1/10000至1/1000)。但可能很严重,这是对胰岛素的全身性过敏反应。它可以引起全身皮疹、呼吸急促、血压下降、心跳加快、多汗。严重的全身性过敏会有生命危险。注射部位出现脂肪代谢障碍不常见(1/1000至1/100)。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应为<1μ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份,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孕妇用药的D类,即对人类有一定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到达胎儿组织,可能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10、儿童用药: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12、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阿米卡星。

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静脉输注方式给药。患者改变所用的胰岛素类型及品牌均须在严格的医疗监督下进行。胰岛素规格、品牌(生产厂家)、类型(常规、中效、长效等)、来源(动物、人、人胰岛素类似物)或制备方法(重组DNA或动物来源)的改变可能需要对剂量进行调整。长期糖尿、强化胰岛素治疗、糖尿病神经病变或使用β-受体阻滞剂等药物时,可能使低血糖的早期预警症状改变或不显著。少数患者由动物源性胰岛素换用人胰岛素时,低血糖早期预警症状的表现可能不明显或与以往不同。不及时纠正低血糖或高血糖可导致意识丧失、昏迷,甚至死亡。使用剂量不足或终止治疗,尤其对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患者,可导致高血糖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这种情况是潜在的致死因素。肾功能损害时,须减少胰岛素用量。由于糖异生作用和胰岛素分解能力下降,肝功能损害时,胰岛素用量须减少。但慢性肝功能损害的病人,胰岛素抵抗增加,因此胰岛素用量可能会相应增加。当患者伴发其他疾病或情绪波动时,胰岛素用量可能增加。当患者增加运动或者改变日常饮食,胰岛素用量需做相应的调整。饭后即刻运动会增加低血糖的风险。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低血糖可能降低患者的注意力和反应力,因此在这种能力特别重要的情况下(如,开车或操作机器)可能会造成危险。应当告诉患者要采取措施以避免开车时出现低血糖,这时于那些低血糖预警症状不明显或缺失的患者及经常发生低血糖的患者尤其重要。这些情况下应建议不要开车。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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